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汇编手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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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释义汇编手册二0一六年目录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通知3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相关责任人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答记者问1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 释义22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范本)48教职成3号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监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落实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
2、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正当权益,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订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教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4月11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正当权益,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愈加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职业教育法中国劳动法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要求。第
3、二条 本要求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经职业学校同意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含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初步认识活动。跟岗实习是指不含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对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含有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学生,到对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
4、与实际工作活动。第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基础步骤,是教育教学关键部分,应该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照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正当权益;应该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方面发展,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负担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方法激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第二章 实习组织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
5、学校实习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立案。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该选择正当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并形成书面汇报,考察内容应包含:单位资质、诚信情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第七条 职业学校应该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该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需实习准备、考评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学习目标、任务和考评标准。职业学
6、校和实习单位应该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实习指导老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能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老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第九条 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百分比,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不超出实习单位在岗职员总数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员总人数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
7、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通常为6个月。支持激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个形式实践性教学改革。第三章 实习管理第十一条 职业学校应该会同实习单位制订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激励有条件职业学校充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第十二条 学生参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署实习协议。协
8、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要求签署实习协议,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认识实习根据通常校外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第十三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础信息;(二)实习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和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和伤亡事故处理措施,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约定责任;(六)实习考评方法;(七)违约责任;(八)其它事项。顶岗实习实习协议内容还应该包含实习酬劳及支付方法。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学生参与跟岗实习、
9、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知情同意书。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基础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安排、接收十二个月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 安排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 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要求中禁忌从事劳动;(四) 安排实习女学生从事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中禁忌从事劳动;(五)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 经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第十六条 除相关
10、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要求,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和其它含有较高安全风险实习;(二)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 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酬劳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原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酬劳,标准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并根据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立即、足额支付给学生。第十八条 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和取得收入相关、合理支出,按现行
11、税收法律要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九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酬劳分成、管理费或其它形式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它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第二十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珍惜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要求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汇报。第二十一条 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教育。第二十二条 职业学校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定专员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时检验
12、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汇报学生实习情况,立即处理实习中出现相关问题,并做好统计。第二十三条 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该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含有条件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立案后方可办理。第二十四条 激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应该依据需要经过国家驻外相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需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第二十五条 激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
13、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要求组织学生实习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更正。拒不更正,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要求给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违反本要求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依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依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负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要求安排、介绍或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严禁使用童工要求进行查处;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实习考评第二十八条 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
14、目标实习考评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依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评方法和标准,实施考评工作。第二十九条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考评结果应该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评结果分优异、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合格以上等次学生取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毕业。第三十条 职业学校应该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和实习协议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应该依法给予赔偿。第三十一条 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含:(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
15、3)学生实习汇报;(4)学生实习考评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验统计等;(7)实习总结。第五章 安全职责第三十二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标准,严格实施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验。第三十三条 实习单位应该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配置必需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具,加强对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和健康。第三十四条 实习单位应该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评。未
16、经教育培训和未经过考评学生不得参与实习。第三十五条 推进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包含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因为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造成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担责任,和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去学费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酬劳中抵扣。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实习单位支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由承保保
17、险企业按保险协议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根据实习协议约定负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该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要求,结合当地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或对应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考本要求实施。第三十九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措施(教职成4号)同时废止。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相关责任人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答记者问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
18、、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印发通知(教职成3号,以下简称要求)。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相关责任人就相关问题回复了记者提问。1.要求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措施(教职成4号),该文件对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剪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伴随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改变,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逐步展现出很多新特点,也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亟需深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落实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加紧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相关布署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提升教育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相关加紧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要求,要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比重,创
19、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实习实训考评评价。中央领导同志也数次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做出指示。研究制订要求,是落实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职教会精神和中央领导指示具体举措。二是确保实习教学效果,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客观需要。实习是职业教育基础步骤,加强实习管理,是确保实习教学效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关键保障。多年来,部分职业学校在实习管理方面,失之以宽失之以松,影响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损害了学生权益,亟需加以引导和规范。三是回应各方关注,处理实习中突出问题迫切需求。伴随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展现出部分新问题,受到各方亲密关注,亟
20、需从制度层面加以引导规范,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正当权益。2.请您简明介绍一下要求研制过程。 答:9月至11月,开启阶段。在调研各地实习管理情况基础上,开启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要求(试行)起草工作,11月底形成了文件初稿。至,征求意见修改阶段。经过教育部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十余次征求财政部、人社部、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教育部相关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法律教授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就实习过程中适使用方法律问题及边界进行研讨。2月至3月,定稿印发阶段。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并标准经过,文件正式进入会签程序并印发。3.要求关键有哪些内容? 答:全
21、文共6章39条。第一章总则,关键包含文件制订法律依据和目标,实习分类和定义,实习工作总体标准和政府相关部门责任等。第二章实习组织,明确了实习单位资质要求,实习组织方法,实习时间等。第三章实习管理,关键包含健全实习管理制度、签署实习协议、保障学生知情权、保护学生基础权利、实习岗位严禁性要求、实习酬劳、实习单位免税政策、实习纪律等。第四章实习考评,提出建立以育人为目标实习考评评价制度,将实习考评结果纳入学籍档案,对违反实习纪律学生处理,实习材料立卷归档等。第五章安全职责,提出了对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在保障学生实习安全方面要求。第六章附则,对相关补充事项作了说明。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措施相比,文
22、件有四点显著改变:一是明确实习概念,将实习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并分类管理。同时,调整规范范围,从中职扩展到了包含高职在内全部职业学校;二是强调全过程管理,细化了部分内容,条款从17条扩充到39条;三是突出实习教育教学属性,增加相关表述;四是愈加关重视点难点问题,完善顶层设计。4.部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较为松散,甚至被部分媒体以“放羊式”管理来形容,请问要求对这个问题有没有具体应对方法? 答:要求关键从四个方面强化实习管理,处理以往管理中失之以宽失之以松问题。一是强调实习全过程管理。要求覆盖实习过程各个步骤,包含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评、安全职责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二是明确各
23、方管理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该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三是建立实习指导老师制度。要求要求,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该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实习指导老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定专员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时检验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汇报学生实习情况,立即处理实习中出现相关问题,并做好统计。四是对违规组织实习提出处罚方法。要求提出,对违反本要求组织学生实习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更正。拒不更正,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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