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新规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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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 关 管 理制度汇编目 录会议制度1文献办理运转程序15公务接待制度23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27请示报告制度33请销假制度35机关印章管理制度38机关差旅费管理实行细则40机关经费管理办法44督查工作制度54机关学习制度61会 议 制 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务工作,提高办会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有关规定,可通过文献、电话布置工作,不召开会议。必要召开会议,应尽量压缩会议规模、节约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第三条 组织、承办会议人员应坚持高效、周密原则,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工作。(一)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系会议分别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二)以县卫生计生
2、委名义召开全县综合性大会、委机关职工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三)以县卫生计生委名义召开单项工作会议、委机关召开其她会议等,由分管业务委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牵头承办。第四条 党委会议(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二)党委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构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风廉政科重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有关科室重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党委会议必要要有2/3以上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办。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依照工作需要,经党委书记决定,
3、可以暂时召开。(四)党委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党委书记拟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畴如下:1. 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上级党重要会议、决定、决策、文献和批示精神,结合本委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 审定以委党委名义上报、下发重要文献,审定以委党委名义召开重要会议关于事项;3. 研究决定卫生计生系统党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决定所属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及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4. 酝酿卫生计生系统全局性重大工作布置、中长期发展规划等;5. 研究决定卫生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重大事项,审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节,研究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备及调节方面重要
4、问题;6.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中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职务任免、推荐、调配、表扬、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培养、选拔、教诲、管理和监督中重要问题;7. 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8. 审定委党委成员按分工在特殊状况下对重大事项解决向党委报告问题;9. 审议监督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财、物问题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10. 其她需要委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五)党委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要按下列程序进行:1. 拟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组织人事科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党委书记拟定。党委会议不得暂时动议。
5、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有下列状况之一,不得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究;故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2. 酝酿意见。党委会议拟定议题普通应提前1天告知与会人员;委领导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 会议讨论。党委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科室重要负责人作简要报告,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有关阐明,报告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各种科室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 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
6、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须阐明理由并作好记录。(六)党委会议由分管党务工作委领导负责组织,组织人事科牵头承办。1. 会议告知。组织人事科普通应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告知出(列)席人员。2. 会场布置及服务。党委会议普通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依照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组织人事科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做好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工作。3. 会议记录及纪要。由组织人事科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由组织人事科草拟,经分管党务工作委领导审核后,报党委书记签发。4. 资料整顿及归档。组织人事科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涉及会议
7、告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献、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顿交办公室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党委会议,须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列席科室重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须会前向组织人事科请假,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委托科室其她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化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容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畴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第五条 主任办公会议(一)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
8、集。(二)主任办公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主任、副主任构成。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监督科重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有关科室重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主任办公会议必要要有2/3以上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办。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依照工作需要,经主任决定,可以暂时召开。(四)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主任拟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畴如下:1审定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以县卫生计生委名义出台政策性、规范性文献;2研究卫生和计生系统业务政策及业务协调事项,酝酿中长期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卫生计生资源配备、医疗机构设立、卫生计生行政允许等事项;3酝酿卫生计生年度工作筹划
9、、要点、总结,年度目的工作任务,全局性重要工作布置;4审定卫生计生事业建设项目、医疗机构设备配备、经费预算安排及调节;5酝酿人事调动,研究决定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及允许、职称晋升及工资调节关于事项;6研究行政执法中影响较大案件解决;7研究决定机关行政管理中重要问题;8其她需要研究决定重要问题。(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要按下列程序进行:1拟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主任拟定。主任办公会议不得暂时动议。凡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策事项(人事事宜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有下列状况之一,不得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
10、未事先组织研究;故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应先进行法制审查而未审查。2酝酿意见。主任办公会议拟定议题普通应提前1天告知与会人员;委领导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会议讨论。主任办公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科室重要负责人作简要报告,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有关阐明,报告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各种科室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须阐明理由并作好记录。(六)主任办公
11、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1会议告知。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告知出(列)席人员。2会场布置及服务。主任办公会议普通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依照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办公室需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服务工作。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草拟,经分管办公室委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4资料整顿及归档。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涉及会议告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献、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顿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主任办公会议,须会前向主任请假。列席科室重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须会前
12、向办公室请假,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委托科室其她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化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容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畴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纪检、经费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任)召集,党委书记(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委书记(主任)委托副书记或副主任召集。(二)党政联席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所有委领导构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监督科、党风廉政科重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
13、题有关科室重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党政联席会议必要要有2/3以上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办。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1次。依照工作需要,经党委书记(主任)决定,可以暂时召开。(四)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党委书记(主任)拟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畴涉及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内容。(五)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要按下列程序进行:1拟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主任拟定。党政联席会议不得暂时动议。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有下列状况之一,不得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属决
14、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究;故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应先进行法制审查而未审查。2酝酿意见。党政联席会议拟定议题普通应提前1天告知与会人员;委领导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科室重要负责人作简要报告,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有关阐明,报告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各种科室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须阐明理由并作好记
15、录。(六)党政联席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1会议告知。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告知出(列)席人员。2会场布置及服务。党政联席会议普通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依照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办公室需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服务工作。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草拟,经分管办公室委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4资料整顿及归档。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涉及会议告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献、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顿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党政联席会议,须会前向党委书记(主任)请假。列席科室
16、重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须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委托科室其她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化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容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畴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文献办理运转程序一、来文办理运转程序(一)收文1. 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统一接受来文,其她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受理需卫生计生委办理来文。特别状况下,卫生计生委委领导及工作人员收到需卫生计生委办理公文,应及时转办公室收文。2.
17、 办公室收发员按文献性质和内容分类登记,登记内容涉及来文单位、收文日期、文号、标题及去向等。收件人是个人,送转有关人员自己拆阅。3. 办公室收文时应对文献进行初步审核,对来文明显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解决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机关公文解决条例等规定,在报分管办公室工作委领导批准后,填写“开县卫生计生委退文告知单”,退回原报文单位重新办理,并销号。4. 市卫生计生委、县“四人们”及以上领导批示给卫生计生委或委领导同志来文,办公室收文后应重点督办。(二)分办1. 办公室依照来文轻重缓急,分为普通件、急件及特急件(急件、特急件应加盖专印)。2. 文献分为阅读件和阅办件分开传送。阅读件按党政领导排
18、序依次送达传阅。阅办件原则上依照来件内容及委班子成员分工,送分管委领导阅办。涉及多名副职分管工作以及特别重要来件(方针、政策、领导批示件、接待件、会议告知等),送委重要领导阅示。(三)拟办由办公室重要负责人提出明确拟办意见。普通工作人员不得在公文解决签上批注解决或建议意见,可通过口头方式向办公室重要负责人建议。(四)传批1. 公文传批程序,按办公室重要负责人拟办及委领导批示意见办理。2. 文献传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其她人员因办理需直接传送文献,应保证文献安全。3. 上班时间内,办公室收发员应于上午和下午定期到委领导办公室送文及退文,特急件和急件,应即时送达;科室及科室人员有关文献资料由科室
19、人员到办公室收取,每天应上午、下午各一次。4. 委领导因出差或其他状况不能及时审批公文时,办公室应积极向委领导报告公文重要和紧急限度,委领导可如下列方式中一种解决:由受委托领导代行审批;电传审批;待领导回来再审批。5. 涉密件办理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五)办理1. 来文审批完毕,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审批意见后,转有关科室及单位办理。2. 各科室及单位承办人员应严格按文献和领导批示规定办理,承办人员在办结完毕后,应在收文解决签上注明已办结意见,将文献及时退回办公室。(六)归档文献材料办结后,办公室收发员应妥善保存,于每年年终汇总所存资料,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
20、有关规定,及时整顿(立卷)、归档。二、发文办理运转程序(一)拟稿1. 依照科室职能职责由科室承办人员拟稿,领导指定,按领导规定办理。2. 草拟公文必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同步应注意如下问题:文献普通不要引用领导没有公开刊登过发言或批示。上报请示性公文应在成文日期下一行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用圆括号标注。 拟稿人应明确文献报、发、抄送详细单位及部门,不能逐个在文献中列举,应另附单交办公室照单办理。(二)审签1. 审批签发公文,应当遵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定。2. 下列文献由委重要领导签发:以县卫生计生委及党委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文献,向市卫生
21、计生委和关于部门祈求批准事项和商洽工作文献,报送县委、县政府请示,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通报重大状况文献,下发涉及全局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布置文献,上报或下发关于人事、财务、机构、编制、审批、表扬奖励、惩罚等内容文献,与其她部门或单位联合发出重要文献,其她涉及重大事项文献。3. 除应由委重要领导审批签发以外文献,属于一位委领导分管工作范畴内,由分管委领导审批签发;涉及两位以上委领导分管工作,经有关委领导会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委重要领导审批签发。4. 县卫生计生委出台具备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献,涉及卫生计生委诉讼、复议、补偿案件法律文献以及以卫生计生委名义作出行政解决决定,由法规监督科进行合法性审
22、查,经分管有关业务工作委领导审核后,报委重要领导审批签发。(三)复核1. 办公室在报发印制文献前,应对拟发文献审批、签发手续与否完善,文献格式与否规范,文种与否精确等进行复核,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告知承办人修改完善。办公室复核时,原则上不能对文献内容进行修改,但若发现文字和内容等方面问题,应联系承办人协商解决。2. 经委领导批准签发后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统一编号。按“谁拟稿、谁校对、谁负责”原则,办公室负责告知拟稿人对正式发文前校样稿进行最后校核,校核后由校核人员签字。3. 委领导审批签发完毕公文,不得对文献内容进行修改。确需修改,必要经最后签发人批准并由其复审。(四)印发1. 审批签发完毕公文
23、,应在当天送办公室统一报发、印制,普通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完毕(遇双休和法定节假日顺延),紧急公文应在领导规定期间内办理完毕。2. 打印好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装订,用印人员应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关于规定用印。3. 文献报、发、抄送单位及送达,由办公室按文献明确单位和承办人所附清单办理。(五)归档1. 上报及下发公文完毕后,由办公室将电子文档予以分类,备份保存;同步,应将原件及3份正式纸质文献存档。2. 办公室每年汇总所有档案资料,交档案室存档。办公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整顿(立卷)、归档。公务接待制度为提高公务接待质量和效率,保证接待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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