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验收参考规定要求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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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构造安装验收规范 一、总则 基本规定 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普通规定 2、钢材 3、焊接材料 4、其她 三、钢构造焊接工程 1、普通规定 2、钢构件焊接工程 四、钢构件组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焊接H型钢 3、组装 4、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5、钢构件外形尺寸 五、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预拼装 六、单层钢构造安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基本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七、多层及高层钢构造安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基本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八、钢网架构造安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 3、总拼与安装 九、钢构造涂装工程 1、普通规定 2、钢构造防腐涂
2、料涂装 3、钢构造防火涂料涂装附录A 焊缝外观质量原则附录B 钢构造安装容许偏差一、总则1、概述1.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钢构造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合用于建筑工程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3、钢构造工程施工中采用工程技术文献、承包合同文献对施工质量验收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1.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配套使用。1.5、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2、基本规定2.1、钢构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钢构造工程施工资质,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施工技术原则、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献。2.2、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必要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计量器具。2.3、钢构造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采用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3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2.4、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本上,
4、按照检查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构造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规定执行。钢构造分项工程应有一种或若干检查批构成,各分项工程检查批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划分。2.5、分项工程检查批合格质量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必要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原则规定;2普通项目其检查成果应有80%及以上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原则规定,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容许偏差值1.2倍。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献等资料应完整。2.6、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各检查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原则;2分项工程所含各检查批质
5、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7、当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解决: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检查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可以达到设计规定检查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规定,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承认可以满足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查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解决分项、分部工程,虽然变化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规定,可按解决技术方案和协商文献进行验收。2.8、通过返修或加固解决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规定钢构造分部工程,禁止验收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1、普通规定1.1、本章合用于进入钢构造各分项工程实行现场重要材料、零(部)件、成品
6、件、原则件等产品进场验收。1.2、进场验收检查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查批一致,也可以依照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状况划分检查批。2、钢材 主控项目钢材、钢铸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原则和设计规定。进口钢材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原则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献、中文标志及检查报告等。 普通项目2.3、钢板厚度及容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原则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钢板抽查5处。 检查办法:用游标卡尺量测。2.4、型钢规格尺寸及容许偏差符合其产品原则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型钢抽查5处。 检查办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2.5、钢材表面外观
7、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不不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容许偏差值1/2; 2钢材表面锈蚀级别应符合现行国标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级别和除锈级别GB 8923规定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焊接材料 主控项目3.1、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原则和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焊接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献、中文标志及检查报告等。3.2、重要钢构造采用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原则和设计规定。 检
8、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复验报告。 普通项目3.3、焊钉及焊接瓷环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标圆柱头焊钉GBl0433中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查办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其她 主控项目4.1、钢构造用橡胶垫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原则和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中文标志及检查报告等。4.2、钢构造工程所涉及到其她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
9、原则和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中文标志及检查报告等。三、钢构件焊接工程 主控项目3.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匹配应符合设计规定及国家现行行业原则建筑钢构造焊接技术规程JGJ 81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阐明书及焊接工艺文献规定进行烘焙和存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3.2、焊工必要经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要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承认范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承认范畴、有效期。3.3、施工单位对其初次采用钢材、焊接
10、材料、焊接办法、焊后热解决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估,并应依照评估报告拟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焊接工艺评估报告。3.4、设计规定全焊透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查,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办法应符合现行国标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办法和探伤成果分级法GB 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有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办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原则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办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 3034.1、螺栓球
11、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办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构造焊接技术规程JGJ 81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质量级别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表3.4 一、二级焊缝质量级别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级别一级二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评估级别检查级别B级B级探伤比例100%20%内部缺陷射线探伤评估级别检查级别AB级AB级探伤比例100%20%注:探伤比例计数办法应按如下原则拟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比例,且探伤长度应不不大于200mm,当焊缝长度局限性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
12、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焊缝条数计算比例,探伤长度应不不大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3.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规定熔透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不大于t/4(5.2.5a、b、c);设计有疲劳验算规定吊车梁或类似构件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焊脚尺寸为t/2(5.2.5d),且不应不不大于10mm。焊脚尺寸容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图5.5 焊脚尺寸3.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
13、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入或磁粉探伤检查。 普通项目3.7、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解决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或通过工艺实验拟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不不大于焊件厚度1.5倍以上,且不应不大于l00mm;后热解决应在焊后及时进行,保温时间应依照板厚按每25mm板厚1h拟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
14、艺实验报告。3.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原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原则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5.9、焊缝尺寸容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查办法:用焊缝量规检查。3.10 焊成凹形角焊缝,焊
15、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四、钢构件组装工程 本章合用于钢构造制作中构件组装质量验收。 钢构件组装工程可按钢构造制作工程检查批划分原则划分为一种或若干个检查批。1、焊接H型钢 普通项目1.1、焊接H型钢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间距不应
16、不大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不大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不大于300mm,长度不应不大于6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和用钢尺检查。1.2、焊接H型钢容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表C.0.1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2、组装 主控项目2.1、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普通项目2.2、焊接连接组装容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表C.0.2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查办法:用钢尺检查。2.3
17、、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面积紧贴。 检查数量:按接触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检查办法:用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不大于25%,边沿间隙不应不不大于0.8mm。2.4、桁架构造杆件轴线交点错位容许偏差不得不不大于3.0mm,容许偏差不得不不大于4.0m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每个抽查构件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节点。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3、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主控项目3.1、端部铣平容许偏差应符合表3.1规定。 检查数量:按铣平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查办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表3.1 端部铣平容许偏差(mm)
18、项目容许偏差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2.0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0.5铣平面平面度0.3铣平面对轴线垂直度l/1500 普通项目3.2、安装焊缝坡口容许偏差应符合表3.2规定。 检查数量:按坡口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查办法:用焊缝量规检查。表3.2 安装焊缝坡口容许偏差项目容许偏差坡口角度5钝边1.0mm3.3、外露铣平面应防锈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钢构件外形尺寸 主控项目4.1、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容许偏差应符合表8.5.1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用钢尺检查。表4.1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容许偏差(mm)项目容许偏差单层柱、梁、桁架受力
19、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种安装孔距离1.0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种安装孔距离1.0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3.0构件连接处截面几何尺寸3.0柱、梁连接处腹板中心线偏移2.0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l/1000,且不应大10.0 普通项目4.2、钢构件外形尺寸普通项目容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表C.0.3表C.0.9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见本规范附录C中表C.0.3表C.0.9。五、钢构件预拼装工程1 普通规定1.1、本章合用于钢构件预拼装工程质量验收。1.2、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可按钢构造制作工程检查批划分原则划分为一种或若干个检查批。1.3、预拼装所
20、用支承凳或平台应测量找平,检查时应拆除所有暂时固定和拉紧装置。1.4、进行预拼装钢构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本规范合格质量原则规定。2 预拼装 主控项目2.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多层板叠,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通过率不应不大于85%; 2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为100%。 检查数量:按预拼装单元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采用试孔器检查。 普通项目2.2/、预拼装容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规定。 检查数量:按预拼装单元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见本规范附录D表D。六、单层钢构造安装工程1
21、 普通规定1.1、本章合用于单层钢构造主体构造、地下钢构造、檩条及墙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防护栏杆等安装工程质量验收。1.2、单层钢构造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提成一种或若干个检查批。地下钢构造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查批。1.3、钢构造安装检查批应在进场验收和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基本上进行验收。1.4、安装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安装、负温度下施工及焊接工艺等,应在安装迈进行工艺实验或评估,并应在此基本上制定相应施工工艺或方案。1.5、安装偏差检测,应在构造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进行。1.6、安装时,必要控制屋面、楼面、平台等施工荷载,施工荷载和冰雪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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