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2干部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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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录B.2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公司干部管理办法(试行)Q/ZSD08 207022015 .RZ02批准人:何庚生 审核人:肖光军 编写人:刘胜文件会签表党群部门综合管理部门XXXXXXXXXXXXXXXXX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办公室(三)监督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坚持组织原则,具有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四)监督各级干部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坚持党的宗旨,为基层 和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五)监督各级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是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第二十条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
2、(一)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和掌管人、财、 物和工程分包的干部的监督管理;(二)加强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管理;(三)加强对年轻干部,特别是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和基 础公司级后备干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回复组 织函询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回避制度、领导干部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厂务公开制度、民主生 活会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第六章干部待遇和退出机制第二十二条干部待遇的原则是岗变薪变,异岗异薪。干部职务、 岗位变动后,从批准新任职务、新岗位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第二十三
3、条干部退出机制(一)干部退出机制:包括干部辞职、离岗制度。(二)干部辞职制度: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1、自愿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动提出辞去现 任职务。自愿辞职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 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的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 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2、引咎辞职是持续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对 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提出辞去现任 职务。3、责令辞职是根据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 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
4、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三)干部离岗制度1、根据相关要求,为了积极推动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基础公司 管理的干部,男年满55岁、女档案身份为干部的年满50岁、女档案身 份为工人的年满49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原则上 应提前退出领导岗位。2、干部离岗后达到内部退养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内部退 养手续。内部退养手续办理后,因工作特别需要而继续留用的,应报 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向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批复。第七章 项目经营负责人管理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的职责与分工(一)项目经营负责人应当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充分沟通、密 切配合,发挥管理团队作用。(二)项目经营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以下职责:项目
5、经营责任应 本着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项目负责的理念,按照项目主管单位的 统一部署,带领所在项目班子成员,依据主承包(施工)合同,紧紧 围绕项目主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各项 管理制度,制订项目经营计划,实现经营目标。项目经营责任人应对 本项目生产经营、安全质量、财务管理、科技进步、领导班子建设以 及职工队伍稳定等工作负总责。(三)项目经营责任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依据施工合同和公 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充分行使以下权力:1、组建与项目实际相适应的项目部及其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 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指挥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 资金、物资、
6、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选择好施工作业队伍,履行 工程项目目标管理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它权力。(四)项目经营责任人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充分行使职务权利,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注重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 自身管理水平,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各管理部门、业主、 监理和有限公司及基础公司的监督检查。(五)项目其他经营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在项目经营责任人的 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六)项目经营负责人应当切实执行公司岗位职务和公务回避制 度,项目经营负责人的配偶及亲属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工程 分包和设备物资供应,也不得投资、参股、控股或合
7、伙、合作经营与 本项目关联的工程分包和设备物资供应单位。(七)基础公司建立对项目经营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和 评价的工作程序。基础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经理履行相应 职责实行过程监督,提交书面监督报告和评价意见及必要的统计分析 报表。如发现项目经营负责人履行职责发生重大偏差,应及时报告公 司,制定整改通知下发给经营责任人,并负责验证整改结果。公司认 为必要时,可指派人员复查整改结果。项目经营责任人未及时整改或 者拒绝整改的,项目主管单位应做好记录并计入年度考核,并及时报 告公司。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的待遇(一)项目经营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基础公司项目经营负责人年 薪制实施办法执行,
8、享有基薪、年度绩效薪金和经营期绩效薪金。(二)项目经营责任人参与基础公司及以上级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时,优先具有被推荐申报的权利。项目经营责任人所经营项目被评为 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基础公司对项目经营负责人予以物质奖励。(三)基础公司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项目经营负责人进行管理理 论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短期培训、高校深造等形式,以保证他们不 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项目经营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与管理(一)基础公司建立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 项目经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引导、约束和监督其行为,准 确掌握现实表现和潜在能力,及时帮助其总结
9、经验教训,改正缺点错 误,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对项目经营负责人的考核,采用经营业绩考核及干部综合 胜任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限公司及基础公司干部考核有关 规定,每个年度对项目经营负责人组织干部考核和民主测评,并将考 核结果计入项目经营负责人档案。(三)基础公司通过制定项目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按年度 组织经营业绩考核和项目任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项目经营负责 人档案。(四)项目经营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其职务:1、项目开工第一年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任期内连 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低于75分;2、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经营业绩与目标要求的差
10、距超过50%;或 项目年度实现利润连续两年低于基础公司确定的项目年度下达利润 指标25%。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 以上较大事故的。4、在人、财、物和工程分包方面有严重违反公司与项目主管单 位的相关管理规定的;当年职工举报、投诉或上访项目经理存在重大 工作失误、失职和渎职行为,或者重大违纪问题,经调查属实的;5、被业主或监理屡次投诉,不适宜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第二十七条 建立基础公司内部项目经理人评级制度。每年12月 评选,当年被评为基础公司优秀项目经理的人选推存参与有限公司优 秀项目经理评选。第二十八条 建立项目经营负责人的电子档案,客观全面反映项 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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