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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认定及薪酬兑现管理办法一、技能等级的认定及工资兑现认定及兑现原则1 .经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评定并获取 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承认其相应资格并兑现工资。2 .调入系统内的职工在原单位考取的职业技能等级暂 不予认定也不兑现技能工资。3 .通过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并获取职业技能等 级的暂不兑现技能工资。4 .对于同一职工获得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并且都符 合所在岗位任职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予以享受。兑现标准职业技能工资是针对生产营销一线岗位实施的,包含各 个二级单位技术专责、安全专责及班组长及以下一线职工。 职工职业技能工资按出勤考核发放,在岗享受,不
2、在岗取消。 具体标准如下:职业技能工资标准(元/月)技能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带 头人工资标准2005008001200150018001.通过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核准认定的供电企业生产岗位职业技能工种对应表专业岗位岗位分类对口职业技能工种大类中类小类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输电技术输电运检技术安全专责输输电运行工输电线路运行 输电线路检修电输电检修工生产技能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工输电带电作业 输电电缆运检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运行 与检 修专输电电缆工送电线路工 电力电缆工 内线安装工生产技术专责技术管理配电技术配电运检技术业女全专责配电线路工1E己 包配电线路及设备运检 工 配电电缆运检
3、工 急修工 营配工(供电所)生产技能城区配电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 护 配电线路及设备检修 配电电缆运检乡镇及农村配 电营业农村配电技术专责技术管理变电技术变电运行技术女全专责变电站值班员 电力调度员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 员运维/操作人员 (含集控和常规站)生产技能变电运行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 集控中心监控 无人值班站操作维护变电技术专责技术管理变电技术变电检修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 试检修员运行 与检女全专贝变电检修工修专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变电带电检修工 变压器检修工业高压试验工置高压试验仪表在线监测及试验化电气试验工 电测仪表工 油务工直流仪表工生产技能变电检修油务化验工验
4、 主变压器检修 变电其他设备检修继电保护工 电力负荷控制员继电保护工(含综合自动化)调度技术专责技术管理电力调度技术调度运行技术安全专责运行方式/调度计划 自动化技术 继电保护技术调控中心调控员生产技能电力调度调度运行值班 运行方式 自动化继电保护工运行方式工自动化运检工营业 用电 专业客服技术安全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业务扩充电力负荷控制员 用电监察员 装表接电工 抄表核算收费员 农网配电营业工 电能表修校工业务勘查员生产技能城区营销市场开拓与业扩报装 客户代表 95598服务客户代表95598值班员抄表技术安全专责技术管理综合技术供电其他生产技术抄表督察员抄表工生产技能城区营销抄表催费计量技
5、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电能计量安全专责装表接电工生产技能城区营销装表接电 电能计量检定检测 现场检试 电能信息采集与监控资产管理员/检定检 测工/校表工采控运行工/维护工供电营销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营销自动化电力负荷控制员 用电监察员 装表接电工 抄表核算收费员 农网配电营业工 电能表修校工 配电线路工安全专责用电检查工城区营销用电检查 抄表催费 电费收费 装表接电营业工营业员电费收费核算电费核算生产技能城区营销电费核算与账务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营销自动化安全专责需求侧管理技术用电检查工生产技能城区营销用电检查 抄表催费 电费收费营业工营业员暂无信息通信技术专责技术管理通信技术/信 息
6、技术电力通信技术 信息化管理/综合 信息网络安全暂无安全专责通信调度主/副值生产技能电力通信通信运行 通信检修通信线路及设备运检 工电源遥视监控工信息维护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生产司机生产技能生产辅助 及其他特种车辆驾驶无物资管理主管 物资仓储及配送专业管理物资管理物资管理综合无生产技能生产辅助 及其他物资仓储物资配送注:各基层生产单位技术专责及班组以下人员均适用该职业技能工种岗位分类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表岗位岗位分类对口专业技术资格大类中类管理岗位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工程/经济/会计/政工系列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规划计划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财务管理工程/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系列审计管理工程/会
7、计/经济/审计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工程/会计/经济/统计系列法律事务管理律师/经济系列工程管理工程/经济系列招投标管理工程/经济系列物资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营销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行政事务管理工程/经济系列档案管理档案系列党群管理工程/政工/经济系列企业管理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技术 类岗位技术管理输电技术工程系列变电技术电力调度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配电技术营销技术工程/经济系列电力交易工程/经济系列安全监察工程系列科技环保工程系列综合技术工程系列生产营销 一线岗位生产技能输电工程系列变电运行变电检修电力调度电力通信信息系统城区配电城区营销工程/经济系列乡镇及农村配电营业工程/经济系列辅助生产 岗位
8、生产辅助及其他工程/会计/经济系列注:具体对口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与员工实际工作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岗位与学历对口归集表岗位学历生产一线岗位电气类专业营销生产岗位电气类专业营销抄核收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辅助生产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生产、安全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 经济类专业 管理类专业营销、基建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 经济类专业 管理类专业党群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 经济类专业 管理类专业审计、财务管理岗位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综合、人事、企管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 经济类专业 管理类专业注: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种类详见学历专业种类表学历专业种类类别专业电气类(含电气主专 业及相关专业)电力系
9、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用电监察自动化电气安装与检修电厂及变电站电气安装与检 修城镇供用电变电站与电力系统土木工程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发电厂及自动化变电站与电力系统电力营销配电线路与电力工程农业电力系统及 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测量电气热动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应用液压传动数控技术与应用工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用电监察与管理电气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输配电工程供用电技术电力通信通信工程土建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财经类(含财务、经 济、审计类相关专业)电力工业经济财务会
10、计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会电算化财务管理财政学统计学会计电算化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财税经济学管理类(含相关管理 专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公共管理文秘档案汉语言文学法学档案学信息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管理工程管理新闻工商管理文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农电管理 职工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相符的按照职业技能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职工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符的 按照职业技能工资标准50%执行。注:各岗位所对口的职业技能资格标准见附表。2 .对于公司暂未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工种,可参 照所在岗位任职资格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且符合相应技能 所需从业年限后,与专业技术资格工资合
11、并按就高原则享 受。具体标准如下:职务任职资格(最低)技能工资标准(元/月)班长高级工800专责中级工500班员初级工2003 .生产岗位人员转岗后职业技能工资的兑现供电单位生产岗位涉及的专业为线路运行与检修专业、 变电运行与检修专业和营业用电专业,共3个大类专业。(1)生产岗位人员在同一大类专业范围内转岗的,可直 接认定为视同对应岗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工种,并可直接享 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工资待遇,允许参加对应岗位工种的高一 级职业技能考评认定。(2)生产岗位人员跨大类专业范围内转岗的,职业技能工资待遇可保留一年,在一年内允许参加同层次同级别职业 技能资格考评认定;如第一年未通过考评认定的,次年只
12、允 许参加同层次降低一个级别的职业技能资格考评认定,职业 技能工资待遇降低一个级别执行;第三年直接按照职业技能 资格与所从事专业不符对待,执行50%职业技能工资。对于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在一线生产岗位专业 年限10年及以上跨专业范围内转岗的人员,职业技能工资 可按原标准保留至退休。二、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及工资兑现认定及兑现原则1 .凡是经公司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并 获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承认其相应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 定兑现工资。2 .通过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且获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的,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审核后,承认其相应技
13、术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3 .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暂不兑现工资。4 .对于同时享有专业技术资格工资与技能工资的岗 位,依据各自的工资标准,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5 .此管理办法下发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严 格按照公司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流程,不再承认通 过地方人事考试部门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兑现标准专业技术资格工资针对我局生产、营销一线职工、管理 人员以及辅助生产岗位人员实施的,经公司及局人力资源处 认定后予以兑现,在岗享受,不在岗取消。具体标准如下:专业技术资格工资标准(元/月)专业技术资格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工资标准20050080015002500
14、1 .生产、营销一线人员 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评定的专业 技术资格对口,则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100%执行。非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生产营销一线岗位 工作的,在满足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职业技能且满足专业技 术资格所需从业年限后,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80%执行。2 .辅助生产岗位人员辅助生产岗位的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评定的专业技 术资格对口的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100%执行,不对口按 照60%执行。3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暂不兑现职业技能工资,按专业技术资格序列 工资执行,在岗执行,不在岗取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 对口的按100%执行;不对口的按80%执行。各岗位对口专业技
15、术资格系列见附表。专业技术资格提升备案制度1 .凡是参加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之前,职工需到局 人力资源处备案登记,未登记的不予承认;2 .考试评定合格后,职工必须将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 审通过材料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审核,未备案的不予 兑现工资。三、学历的认定及工资兑现认定原则1 .认定范围凡是职工获得的教育部门认定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的 学历均予以认可,公司系统内经审核予以承认的各类高等教 育学历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夜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自考)、国外院校学
16、历等,学历层次 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分为学士 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类。2 .学历及学位认定 学历及学位的认定必须以职工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 关学籍材料原件为依据进行确认;所有的初始及后续学历和学位的确认必须通过国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唯一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查询网 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后予以认定;对于存有疑义或该网站查询不到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在该网站认证专栏进行确认或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 认证;(4)对于国外院校的学历及学位,应由职工本人提供由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并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网的国外学历学位
17、认证系统查询确认后予以认定;对于党校及部队院校的学历及学位的认定,必须坚 持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党校学历、入学时在部队服 役或入学时具有军籍的部队院校学历,通过学历学位证书及 个人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按同等学历对待。无法通过 以上材料确认的,应与发证机关或单位以通电或致函的方式 进行查询认定;(6)如若还有异议及无法确定的,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进行确认。兑现标准学历工资的兑现针对全体在岗职工,以职工获得各类国 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层次为依据。在岗享受,不在岗取消,按 出勤考核发放。具体学历工资标准如下:学历工资标准(元/月)类别学历学位工资标准初始学历后续学历1中专及以下3003002
18、大学专科5004003大学本科无学位7006004大学本科有学位9008005大学本科双学位110010006硕士研究生无学位130012007硕士研究生有学位150014008硕士研究生双学位200017009博士研究生250022001 .生产、营销一线人员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学的学历专业符合所从事专 业规定的电力系统主专业的范围,即为对口,100%执行学历 工资。 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学的学历专业非电力系统主 专业范围,按以下标准执行学历工资:从业不足两年的, 按50%执行;满2年不足4年的按80%执行;满4年的, 按100%执行。2 .辅助生产岗位人员在辅助生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按年限要
19、求,专业学历与 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100%执行;不对口的按60%执行。3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与所从事专业对口的按学历工资 的100%执行;不对口的按以下标准执行学历工资:从业不 足两年的,按50%执行;满2年不足4年的按80%执行; 满4年的,按100%执行。鉴于管理人员大都来自基层,都 从事过生产、营销一线工作,所学专业以及后续学历也都是 与电力系统主专业相关,因此将电力系统主专业作为通用专 业,对口各个管理岗位。4 .对于符合条件的党校及部队院校学历工资的兑现遵 循以下原则:截止20n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的以及在学但未毕业的,经本单位备案并查询认定后最高兑 现至后续大学本科。(2) 2012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只承认学历,暂不兑 现工资。学历提升备案制度今后职工参加教育部门认定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的学 历提升考试之前,必须到局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办事人员处进 行备案,未备案人员的提升学历将不予认定,也不兑现工资。各岗位对口专业学历见附表。说明:1、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学历工资的兑现时间为次年的1月。2、专业技术资格、学历的备案材料统一由各单位劳资 员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一次,最后一季度截止日期为10 月15号之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