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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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检预拌混凝土站基本情况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站点名称:预拌混凝土站点地址:预拌混凝土站点生产线条数:年生产能力(万n?):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万m3):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第5. 4. 4条 试样应有 唯一性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 不得空号、重号;2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 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3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 着牢固。13、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数理统计分析一、检查内容:混凝土强度数理统计分析二、判定原则:有混凝土强度
2、数理统计分析记录,否则判定为“不符 合”。三、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第5.6. 1条 检测机构应对日常检测取得的数据进行积累整理; 第5. 6. 2条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数据统计分析。14、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培训一、检查内容:试验人员技术能力二、判定原则:有试验人员技培训记录或继续教育判为“符合”,否 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现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 范GB50618第4. 1.6条 检测人员应及时更新知识,按规定参加本岗位 的继续教育。15、混凝土强度异常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有相应处理措施一、检查内容:异常处理措
3、施二、判定原则:有混凝土异常或达不到规定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否 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 号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 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 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 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四)配合比设计1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配制强度及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一、检查内容:配合比设计符合要求,检查试配记录、计算书,配合 比审批(确认)单二、判定原则:配合比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4、工规范GB50666-2011第7.3. 1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 性能GB/T5008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施工 性能要求,强度以及其他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7、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或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一、检查内容:掺合料掺量,检查试配记录、计算书,配合比审批(确 认)单二、判定原则:矿物掺合料掺量符合标准规定,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普通混凝
5、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第3. 0.5条19、配合比设计及调整应经技术负责人书面批准一、检查内容:配合比设计和调整使用批准,配合比审批(确认)单 二、判定原则:有配合比设计与调整批准记录,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7. 3. 9条 施工配合比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反馈的混凝土动 态质量信息对混凝土配合比及时进行调整。(五)生产管理19、应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一、检查内容: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二、判定原则: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齐全,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
6、理规范GB50618第6. 0. 1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做好检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编目和利用工作;第6. 0.2条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资料档案室,档案室的条件应能满足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长期存放。20、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填写主要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 录一、检查内容: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二、判定原则:有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第4. 2. 18条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日常检 查制度,并作好相应记录。21、混凝土搅拌系统应符合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20
7、00和建 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 / T10171-2016的规定一、检查内容:搅拌机械和系统合格二、判定原则:搅拌机械和系统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否则判定为“不 符合”。三、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7. 4. 2条1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2016的有关规定;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6. 4.1条混凝土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200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搅拌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7. 4. 1条 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
8、,并应符合GB10171-2016 的规定。22、定期对搅拌系统计量设备进行校准一、检查内容:计量设备校准,二、判定原则:计量设备校准合格,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6. 3. 1条 计量 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2016 的有关规定,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7. 3. 2条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 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 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GB10171-20
9、16 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 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 设备进行零点校准。23、生产、试验用计量设备、试模应进行自校,自校频次应符合相关 标准要求一、检查内容:自校符合规定二、判定原则:有自校记录且频次符合要求,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6. 3. 1条 原 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2016的有关规定,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 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1次; 每
10、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24、实际生产的混凝土配合比应当与向使用单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 资料一致,配合比调整应经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批准一、检查内容:生产配合比与设计相符二、判定原则:生产配合比与设计配合比一致以及配合比调整经批准, 且有记录,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条 施工配合比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反馈的混凝土 动态质量信息对混凝土配合比及时进行调整;第7. 3. 10条 遇有下列情 况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1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有其他特 殊要求时;2当原材料品质发生显著改变时;3同一配合
11、比的混凝土生 产间断三个月以上25、生产中原材料计量不出现超过允许误差的超差一、检查内容:原材料计量,随机抽三份生产记录核查偏差情况。对 当班计量情况进行检查二、判定原则:原材料计量准确,且有记录,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三、依据: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6. 3. 2条 每盘混凝 土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 3. 2的规定,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台班检查1次;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7. 3. 3条 原材料的计量 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0规定的范围,并应每台班检查1次。检查时,指 生产线的台班。7、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
12、2012的要求一、检查内容:检验取样频率,随机抽取三份生产记录核查是否进行 检验;核查1天的混凝土试块与台账是否一致。二、判定原则:出厂检测试块取样频率符合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为“不 符合”。三、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9. 3. 3条混凝土强 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出厂检验时,每100盘相同配合比 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达不到100盘 时应按100盘计,每次取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 率应符合GB/T50107-2010的规定。28、混凝土出厂检验应包含强度、坍落度等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项目一、检查内容:核查坍落
13、度检查记录二、判定原则:出厂检验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否则判 定为“不符合”。三、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9. 2. 1条 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拌合物的含气量;第9. 2. 2条特制品除应检验9. 2.1所列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第9. 3. 4 条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29、留置混凝土试件,并对其进行养护和检验检测;建立留置试件和 试验台帐一、检查内容:试件检测及台账二、判定原则:混凝土试验养护和检测符合要求,台账合格,否则判 定为“不符合”。
14、三、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9. 3. 3条混凝土强 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出厂检验时,每100盘相同配合比 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达不到100盘 时应按100盘计,每次取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 率应符合GB/T50107-2010的规定。30、出厂检验试块应按年度连续编号,并建立制作台账一、检查内容:试块编号和管理台账二、判定原则:试块编号清晰有效,台账合格,否则判定为“不符合”三、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第6. 0. 5检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检测机构自身的资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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