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法务管理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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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制度目标规范企业法务工作相关程序,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二、适用范围1)企业全部诉讼、仲裁案件起诉、应诉、实施工作;2)企业法律文件拟订、审核工作;3)企业全部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含:参与项目收购、法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纠纷处理和法律知识培训。三、术语/定义对外法律文件:指以企业名义向企业外任何一方或几方作出包含财产、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权利义务、要约承诺和其它和企业财产、声誉、经营管理相关会产生法律经济风险书面文件。四、职责计划4.1合规部1)负责企业法律纠纷、诉讼处理及跟踪;2)负责企业协议文本法律审核;3)负责为企业重大经营决议、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和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
2、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4)参与企业重大决议及和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和修订工作;5)参与项目企业并/收购、项目合作开发,负责相关协议草拟、修改和审核;6)负责审核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规章制度正当、规范;7)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搜集和相关知识培训工作;8)负责外聘律师选择和评定;9)法律信息管理;10)负责企业法律风险体系及风险管理准则、规范研究和制订;4.2诉讼涉案部门1)参与诉讼案件工作,推行相关职责;2)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给专业技术支持;3)指定固定案件专题责任人或联络人,负担必需实施或实施配合工作;4.3法律文件经办部门1)拟制法律文件;2)提供协议或文
3、件相关事实信息;3)对企业法务人员审核修改后法律文件进行修正定稿。五、管理要求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经过对万科地产控股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企业法务工作相关程序,规避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为企业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支持。第二条除非尤其指出,本制度中“企业”指“万科地产控股(总部)”,“总部”指“万科地产控股(总部)总部”,“组员企业”指“万科地产控股(总部)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区域企业”指“万科地产控股(总部)区域企业,现在共分为四大区域企业”,“项目企业”指“万科地产控股(总部)项目企业”。第二节案件诉讼第三条起诉申请:由各经办部门在诉讼申请表中说明起诉对象(背景)、事由、目标、期望结果等事项
4、,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汇报企业法务人员;企业法务人员认为能够起诉,上报合规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如认为存在问题,应书面反馈,并和相关人员协商后确定是否起诉,待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程序。如属重大案件,合规部可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第四条合规部总经理在诉讼申请表上书面签字后,由企业法务人员,展开诉前准备操作步骤:(一)初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经办部门应予主动配合,并提供专业及技术支持;(二)如需要,可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案件利弊、案件未来走向、结果进行判定及估计;(三)准备涉诉材料,提起诉讼;(四)对起诉阶段证据准备工作,经办部门要切实重视,认真实施。需向企业法务人员
5、提交基础证据材料包含相关协议、协议、双方往来信函及传真、双方或单方签署其它文件、被起诉对象情况证实材料、起诉事项具体经过说明、包含该事项其它内部资料、包含金额要提供金额具体数字及计算依据和方法。如企业法务人员认为需要补充,各经办部门要依据要求立即补充。在该阶段提交证据资料一律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并随附目录清单,清单上对每份证据要注明该证据发生时间、是否有正本、保管部门、保管人。第五条诉讼配合:经办部门要立即指定固定专门责任人或联络人(视具体情况确定),负责配合企业法务人员对案件处理,包含包含本部门资料搜集、案件简明情况说明、案件进展跟踪、向本部门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和其它需要配合事项,直至案件处理完
6、成。第六条应诉:(一)企业负责收发信件人员在接到法院邮寄送达信件后,要立即送交企业法务人员,遇企业法务人员外出或不便接收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件交行政办公室或合规部总经理处理;(二)企业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立即和法院相关人员联络,了解情况后,展开应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合规部总经理审批;(三)待应诉申请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阶段。第七条审理阶段:(一)本阶段工作关键由企业法务人员负担,各相关部门依据企业法务人员要求给立即、必需配合。(二)企业法务人员应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关键性问题制作法律意见书上报合规部总经理。(三)包含调解:1)企业法务人员应上报合规部总经理审批;2)包含调解标准或方案,
7、应经经办部门责任人、合规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操作。(四)相关结果:案件审理结案后,企业法务人员要即时将相关情况制作书面文件随附相关裁判通知相关部门及企业管理层。(五)包含实施:1)由企业法务人员操作,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及跟踪;2)对方拒不实施由经办部门提议和企业法务人员会签,进入申请强制实施程序。第八条二审阶段基础处理程序及标准参考一审相关程序办理,可视具体情况对步骤进行简化。第九条案件各个步骤包含经济指标,尤其是起诉和调解阶段,包含相关数据指标计算,由财务部门负责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和相关数据提供给企业法务人员,企业法务人员将以此作为案件审理中依据和向法庭提交相关数据证据。遇有意见尤其相反情况时,
8、必需以总裁同意为最终意见。第十条在案件举证期届满前,企业管理层可依据情况决定召开协调会针对案件进行综合评议、决定策略(企业法务人员有提议权);举证期届满后,除非特殊情况(指二审对策研究、调解方案、重大突发事件等),通常不需召开这类会议。第十一条尤其重大案件必需在起诉立案前或接到应诉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第十二条案件实施完成后,方可视为案件终止,由企业法务人员整理案卷,归档保留。第三节法律文件审核第十三条标准上企业对外法律文件在正式发出前,必需经企业法务人员审核,但以下情况除外:(一)根据固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文件,视情况通常不需审核;(二)业务步骤内通常性通知、知会;(三)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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