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药典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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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版药典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 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 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物供 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 路线、方法、步骤应
2、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 大生产一致。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至少是中试规模。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 批放大规模的数量通常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 况另定。(3)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4)研究药物稳定 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 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 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5)若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 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
3、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 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6)对包装在有通透性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应当考虑药物的 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7)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外观、物理常 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揪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pH值不符合规定。12个制剂单位的溶出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物,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一、原料药物原料药物要进行以下试验。(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
4、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 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 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分散放置, 厚度不超过3mm (疏松原料药可略厚)。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 在的危害性,必耍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恒温设备中,设置温度一般高于加速试验温度以 上,考察时间点应基于原料药本身的稳定性及影响因素试验条件下稳定性的变化趋势设置。通 常可设定为0天、5天、10天、30天等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质
5、量 有明显变化,则适当降低温度试验。(2)高湿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c分别于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 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要求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 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性能。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 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恒湿 条件可在密闭容器,如干燥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相对湿度的要求,可以选择NaCI 饱和溶液(相对湿度75%1%, 15.560), 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92.5%, 25)O(3)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
6、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可选择输出相似于 D69ID65发射标准的光源,或同时暴露于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灯下,在照度为45001X+5001X的 条件下,口光源总照度应不低于l.2xl06luxhr、近紫外灯能量不低于200Whr/m2,于适宜时间 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关于光照装置,建议采用定型设备可调光照箱,也可用光橱,在箱中安装相应光源使达 到规定照度。箱中供试品台高度可以调节,箱上方安装抽风机以排除可能产生的热量,箱上配 有照度计,可随时监测箱内照度,光照箱应不受自然光的干扰,并保持照度恒定,同时防止尘 埃进入光照箱内。此外,根据药物的性质
7、必要时可设计试验,原料药在溶液或混悬液状态时,或在较宽pH 值范围探讨pH值与氧及其他条件应考察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并研究分解产物的分析方法。 创新药物应对分解产物的性质进行必要的分析。冷冻保存的原料药物,应验证其在多次反复冻 融条件下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在加速或长期放置条件下已证明某些降解产物并不形成,则可 不必再做降解产物检查。(二)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的稳 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供试品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 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
8、行监测。在至少包括初始和末次等的3个时间点(如0、3、6月)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 目检测。如在252、相对湿度60%5%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当加速试验6个月中任何时 间点的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应进行中间条件试验。中间条件为302、相对湿度65%5%, 建议的考察时间为12个月,应包括所有的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至少包括初始和末次等的 4个时间点(如0、6、9、12月)。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53C)保存,此种药物的加速试验,可在 温度25c2、相对湿度60%5%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对拟冷冻贮藏的药物,应对一批样品在5c3或252条件下放置适当的时间进行试 验,
9、以了解短期偏离标签贮藏条件(如运输或搬运时)对药物的影响。(三)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供试品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 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气候的差异考虑的,至于上述两种 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 12个月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的,根据产品特性, 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物的有 效期。由于实验数
10、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如3 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为有效期,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如果 数据表明,测定结果变化很小,说明药物是很稳定的,则不作统计分析。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53C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 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对拟冷冻贮臧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205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2个月进行考察。长期试验采用的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60%10%,或温度302、相对湿度 65%5%,是根据国际气候带制定的。国际气候带见下表。表国际气候带气候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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