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作业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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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第一某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贯彻足够开发资金。第二某些行政审批某些依照国内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行政允许程序普通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普通办理如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审
2、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5、规划部门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
3、设计规划规定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有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贯彻初步设计批准文献规定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政策性审查,依照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告知单。9、建委依照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机构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
4、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某些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关于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拟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拟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允许证。六、商品房预售允许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允许证。开发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允许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5、复印件)及资料:1、如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和施工允许证;(3)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并已经拟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级别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阐明商品房位置、装修原则、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如下普通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行政
6、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算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她需要参加验收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规定对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依照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状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原则和规定,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原则或规定,作退件解决并规定限期整治。第三某些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献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7、;(5)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6)施工允许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依照关于规定应当提交其她文献。 以上几种阶段,需增长或减少有关事项及时限,各地依照实际状况,会有不同差别。各个程序办理时间,绝大某些都少于15天,普通在7天内。所需要费用,由于相称某些属于地方收费,因此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视不计。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必要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关于文献,向都市规划行政
8、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而获得建设用地批准文献、占用土地,批准文献无效,占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目在于保证土地运用符合都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都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法律根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9、需要新征用地;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建设项目; 4、在都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献和资料?获得哪些审批文献?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献: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请表1份。2、筹划批准文献(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勘测放线成果1套。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5、涉及规划紫线范畴内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意见;6、涉及土地整合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意见。7、涉及航空限高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航空限高规定或
10、空军对航空限高规定。8、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献,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批准,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批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项目,核发如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
11、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设计红线图4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关于文献、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真实性及精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3、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献。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建设单位所持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获得审批文献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12、。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变化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5、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献和资料?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规定)中规定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规定期,总平图设计阐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结论。5、其他需要阐明图纸、文献等。 二、建设单位应获得哪些审批文献?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献,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
13、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献:1、经审核批准,核发如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告知单1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1、总平面图必须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
14、测院放线成果坐标 为准)。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精确,详细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 用房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距 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畴;(5)精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畴和功能;(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位置、宽度,用地内部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9)居住
15、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建设项目,总平图设计阐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结论。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关于规划法规,重要涉及如下几种方面:(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3)地下建(构)筑物(涉及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 红线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当规范。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规定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
16、 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重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7、在建筑方案拟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8、报送我局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9、如属特别地区范畴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她工程设施,必要持关于批准文献向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都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建设单位或者
17、个人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件和其她关于批准文献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允许证?(一)新建、改建(指变化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都市道路和桥梁工程。(二)新建、改建(指变化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三)新建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四)新建、改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一)都市道路和桥梁工程大修和养护工程。(二)为解决施工期
18、间暂时交通而建便道、便桥工程。(三)在都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四)各类暂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五)建设单位用地范畴内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需要到筹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申请规划设计规定。(三)需要办理用地,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献?获得哪些审批文献?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19、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献: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2、施工设计图三份。3、施工中标告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行管线工程)5、施工图设计阐明书一份。6、订立覆土前规划竣工测量委托书一份。7、放线资料一份。8、与有资质非开挖公司签定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都市干道时)。(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献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1、经审核批准,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建设工程规划允
20、许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允许专用章”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施工图两份。2、经审核不批准,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献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应在半年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即行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允许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
21、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5、收费原则及收费根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四川省实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成都市都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依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规定准备有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原则查验申办人提交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
22、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法作出批准选址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批准,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告知书1份。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献:(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献或供地单位供地文献(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有关土地权属文献(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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