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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淇县为民肉鸡养殖咨询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淇县为民肉鸡养殖咨询服务专业合作社财务行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依据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相关要求,制订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适用于本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根据“集体决议、民主理财”标准,做好合作社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基础任务是,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合理组织各项财务活动,正确处理好多种财务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加强对合作社内部财务活动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作社应该做
2、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增减要有完整原始统计;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备;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六条合作社财务工作要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合作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采取多个形式筹集股金。 股金分为法人股金、个人股金等。 法人股金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其它组织,以其依法能够支配资产投入合作社形成股金。 个人股金指社员以个人正当财产投入合作社形成股金。 第八条每个社员应该认购股金。社员之间能够自愿联合认购股金。 从事生产社员认购股金应该占股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单个社员或社员联合认购 股金最多不得超出股金总额百分之二十。 社员
3、认购股金能够货币出资,也能够实物资产、劳务、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社员出资超出股金份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第九条社员认购股金,社员除退社外,不得随意抽走。社员退社时,按每股股金账面价值或按评定价值确定返还股金,具体采取何种形式由合作社依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定。 社员未经合作社同意不得转让持有股金。社员不得用其股金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国家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和其它组织、个人赠和合作社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除国家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用于社员分配。 第十一条合作社负债包含流动负债和长久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债务,包含短期借款、应付款、应
4、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等。 长久负债指偿还期超出十二个月以上债务,包含长久借款及长久应付款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负债按实际发生数额计价,其利息支出计入其它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计入其它收入。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合理举债,按期偿还各项债务。 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方法。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全过程。 合作社应该对借款业务实施集体决议和审批,并保留完整书面统计。 合作社应该在借款各步骤设置相关统计、填制对应凭证,并加强相关单据和凭证相互查对工作。合作社应该加强对借款合相同文件和凭证管理。 合作社应该定时或
5、不定时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合作社流动资产包含现金、多种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严格实施钱账分管制度。配置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收支和保管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不得登记会计统计。 合作社向单位、社员和农户收取现金手续必需完备,使用要求收款凭证,并立即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要求限额。 合作社必需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开
6、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经办人员有权拒办并向监事会反应。 合作社要立即、正确地核实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员定时或不定时清点查对现金。 第十六条合作社要加强对银行存款管理。定时和银行、信用社或其它金融机构查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合作社应该定时或不定时对银行存款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收款项包含单位和个人各项应收和暂付款项。合作社对拖欠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方法主动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能够清偿,又无义务负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款项,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
7、后核销,计入其它支出。但由相关责任人造成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方法。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采购和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监事会反应。 合作社应该根据要求程序办理采购和付款业务。应该在采购和付款各步骤设置相关统计、填制对应凭证,并加强相关单据和凭证相互查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该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实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合作社应该加强对采购协议、验收证实、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管理。 合作社应该定时或不定时对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
8、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十九条合作社存货包含种子、化肥、农药、原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根据下列标准计价:购入物资根据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和相关税费等计价。生产入库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实际支出计价。收购农产品,按收购价计价。委托加工物资按发出物资时价值、加工费用、往返运费等计价。 领用或出售存货,可在“优异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部分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个,不过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条合作社必需建立健全存货内部
9、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岗位责任制。 合作社应该定时或不定时对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合作社对存货要定时盘点查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盘点清查。盘盈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计入其它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存货,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保险企业赔偿金额和残料价值后余额,计入其它支出。 第四章农业资产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农业资产为畜(禽)资产。 购入农业资产根据购置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禽)喂养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要求程序同意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保险企业赔偿金额后差
10、额,计入其它收入或其它支出。 第五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第二十二条合作社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冷冻保鲜设备、分级整理设备、钢架大棚、农业基础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十二个月以上,单位价值在要求限额以上列入固定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限额由合作社自行作出要求。 有些关键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要求标准,但使用年限在十二个月以上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下列标正确定: 1购入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按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保险费、运杂费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农业基础建设设施、房屋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完工验收、
11、交付使用决算价计价。 3接收捐赠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所附单据,按同类资产市价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加上改造、扩建而增加费用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根据评定确定或协议、协议约定价值计价。 6抵债方法取得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计价。包含到补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支付补价,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及支付补价计价; (2)收到补价,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减去收到补价计价。 7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固定资产,
12、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计价。包含到补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支付补价,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及支付补价计价; (2)收到补价,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减去收到补价计价。 8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价,扣除估量其新旧程度损耗价值后余额入账。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在建工程指还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还未交付使用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花费用或支付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它支出。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毁损,根据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企业赔款后净损失,
13、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和因为自然灾难等很原因造成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一次计入其它支出。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必需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按季或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所提折旧费应确保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赔偿。 合作社下列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冷冻保鲜设备、分级整理设备、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法租出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法租入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固定资产;4.国家要求不提折旧其它固定资产。 合作社当月增加固定资
14、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降低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季节性使用固定资产,要在使用期间提足整年折旧。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通常采取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具体措施、比率和净残值率,由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详见附1。 第二十七条平均年限法下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公式以下: -估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估计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工作量法下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以下: (一)根据行驶里程计
15、算折旧公式: 原值(-估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估计总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车辆当月行驶里程单位里程折旧额 (二)根据工作小时计算折旧公式: 原值(-估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估计总工作小时 月折旧额=机器设备当月工作小时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大、小修理费用直接计入相关支出项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变卖和报废处理,要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实施。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变价净收入和其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其它收入或其它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减清理费用后净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净额。 第三十一条
16、合作社固定资产发包给承包者经营,要合理确定承包金。承包者必需加强对固定资产维护和管理,按承包协议要求,立即交纳应上交承包金。承包者不按承包协议要求使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或无正当理由不立即向合作社交纳应上交承包金,合作社应向其收取违约金。承包者损坏固定资产要求其修复,不能修复按质论价,由承包者赔偿,但不得少于其账面价值。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应定时对固定资产盘点清算,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盘点清查。对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价减估量折旧差额计入其它收入。对盘亏及毁损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企业赔款后差额计入其它支出。 第三十三条合
17、作社无形资产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长久使用不过没有实物形态资产,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并从使用之日起,除土地使用权外,其它根据不超出期限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转让无形资产取得收入,计入其它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成本,计入其它支出。 第三十四条合作社其它资产是指不属于流动资产、长久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其它长久资产。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五条合作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采取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法对外投资,包含短期投资和长久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持有时间不准备超出十二个月(含十二个月)投资。 长久投资是指持有时间准备在十二
18、个月以上投资。 第三十六条合作社对外投资按下列标准计价: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法对外投资,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计价。 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方法对外投资,根据评定确定或协议、协议确定价值计价。 第三十七条合作社以实物资产方法对外投资,其评定确定或协议、协议确定价值必需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定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其它支出。 合作社对外投资分得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价款和其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第三十八条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方法。对于审批人超
19、越授权审批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监事会反应。 合作社对外投资业务(包含对外投资决议、评定及其收回、转让和核销),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严禁任何个人私自决定对外投资或改变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合作社应该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议失误、未推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要求实施对外投资业务人员,应该追究对应责任。 合作社应该对对外投资业务各步骤设置对应统计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协议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相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理决议等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多种文件资料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步骤管理要求及相关人员职责权限。 合作社应该加强投资收
20、益控制,对外投资获取多种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实,严禁设置账外账。 合作社应该定时或不定时对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七章成本、经营支出和费用 第三十九条合作社生产(劳务)成本是指合作社直接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合作社在直接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耗用多种材料物资、生产职员工资及福利费、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维修费用等费用,计入生产(劳务)成本。 第四十条合作社应该依据本社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社成本计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
21、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第四十一条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成本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方法。 合作社应该建立严格成本预算制度,成本预算应该符合合作社发展目标和成本效益标准。 合作社应该依据成本预算内容,分解成本指标,落实成本责任主体,考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制订奖惩方法,实施成本责任追究制度。 合作社应该建立对成本费用业务监督检验制度,明确监督检验人员职责权限,定时和不定时地进行检验。对监督检验过程中发觉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微弱步骤,合作社应该采取方法,立即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合作社经营支出是指合作社因销售商
22、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实际成本,包含销售商品或产品成本、对内提供劳务服务支出、对外提供劳务成本,产役畜(禽)喂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第四十三条营业费用是指合作社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各项费用,包含合作社为提升著名度、扩大合作社产品销路所发生宣传、推介、广告等费用支出。 第四十四条管理费用是指合作社管理活动发生各项支出,包含合作社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第四十五条其它支出是指合作社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发生多种支出。 第四十六条合作社要建立健全费用、支出预算制度。 合作社应该制订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费用支出申请、
23、审核、审批、支付程序,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第八章经营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四十七条合作社经营收入是指合作社进行各项生产经营、对内服务、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取得收入。包含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发包收入、服务收入、对外提供劳务收入等。合作社通常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凭据时,确定经营收入实现。 合作社商品产品销售收入是指合作社销售商品产品所取得收入。 合作社发包收入是指社员和承包单位因承包合作社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畜(禽)场及其它集体资源等上交承包金及上交利润。 合作社服务收入是指合作社向社员和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所取得各项收入,包含多种技术服务、张
24、贴统一商标品牌收费等取得收入。 合作社对外劳务收入是指合作社向社员和农户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务所取得收入。 合作社其它收入是指合作社在经营收入以外取得各项收入,包含按章程及协议要求收取各项违约金等。 第四十八条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方法。 合作社应该根据要求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该在销售和发货各步骤设置相关统计、填制对应凭证,并加强相关单据和凭证相互查对工作。 合作社应该根据相关要求立即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立即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合作社应该加强销售协议、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管理。 合作社应该定
25、时或不定时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验,对发觉微弱步骤,应该立即采取方法,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四十九条合作社利润总额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其它收支净额 其中:营业利润=经营收入-经营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它收支净额=其它收入-其它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数额。 投资收益包含对外投资分得利润,和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差额。投资损失包含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差额。 第五十条合作社在进行年底利润分配前,要正确地核实整年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协议结算和兑现
26、。 第五十一条合作社实现利润总额,按国家相关要求作对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五十二条合作社税后利润,根据以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1.提取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用于合作社填补生产经营过程中遭受很损失等。损失补助金额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 2.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扩大合作社服务能力,或用于填补亏损。 公积金累计总额超出注册资金时,超出部分应按原出资百分比转为社员股金。 3.提取公益金。公益金用于社员文化、福利事业等。 4.向社员分配。按股金额向社员分配。 5.返利。按交易额向社员返还利润。 上述各项提取和分配百分比由合作社在章程中约定或另行作出要求,合作社利润分配方案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
27、过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合作社如发生亏损,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补亏;税前利润填补期满不足填补亏损,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后,能够用公积金填补;因亏损数额巨大损及股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要求恢复补充措施和期限。 第九章合作社清算 第五十四条合作社章程要求终止事由发生或被宣告解散,合作社应该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订清算方案,清理合作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合作社债权、债务;清结纳税事宜和处理合作社剩下财产。 第五十五条清算财产包含宣告清算时合作社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资产。 已经依法作为担保物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价款超出所担保债务数额部分,
28、属于清算财产。清算期间,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理合作社财产。 第五十六条清算财产作价通常以账面净值为依据,也能够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五十七条合作社清算中发生财产盘盈或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债务,确实无法收回债权,和清算期间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清算损失。 第五十八条合作社在宣告终止前个月至终止之日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小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一)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债权。 第五十九条清算费用包含法定清算小
29、组组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需其它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条合作社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根据下列次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税金; (三)还未偿付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次序债务,根据百分比清偿。 合作社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成后剩下财产,按社员出资百分比进行分配。 第六十一条清算完成,清算小组应该提出清算汇报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报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章财务汇报和财务评价 第六十二条合作社财务汇报分为月份财务汇报和年度财务汇报。 月份财务汇报包含资产负债
30、表、利润表。年度财务汇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合作社给社员提供担保、土地使用权剩下年限等应在报表附注中做出披露。 第六十三条合作社应按要求正确、立即、完整地编制财务汇报,定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并向全体社员公布。 合作社财务汇报需要审计,应在审计后对外报送并向全体社员公布。 第六十四条合作社总结和评价本社财务情况及经营结果财务指标包含偿债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含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股金收益率、交易额返利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见附2。 合作社能够依据实现情况,采取上述指标以外部分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一章民主理财 第六十五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在
31、理事会领导下,坚持民主理财标准,要按月公布相关账目;年底进行全方面财务检验和清理,公布整年财务收支账目,接收社员监督。社员有权按章程要求查阅合作社财务情况。 第六十六条合作社监事会(监事)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具体监督。监事会能够组成由监事和社员代表参与监督小组,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关键为:财务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及风险金、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提取和使用,管理人职员资确实定,承包协议及其它经济协议实施和实施情况;检验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库存情况;检验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上述职权。 监事会应认真听取和反应全体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意见和提议。 第六
32、十七条合作社重大事项除上述相关条款要求需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后实施外,下列事项也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后实施。 1计划外较大财务开支项目; 2关键生产项目标承包措施及承包指标; 3合作社管理人职员资数额; 4其它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十八条合作社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需要进行审计,合作社可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财务审计要求,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由淇县常发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十条本制度自3月20日起试行。 附:1.合作社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2.合作社财务评价指标 附1: 合作社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33、 项目 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1生产用房2非生产用房3简易用房4钢架大棚5其它建筑 物(包含需要重置更新属于农业基础建设设施晒场、水泥道路、精养鱼池 等) 2040年2040年35年35年5 二、运输设备 3 三、机械、设备1农用机械设备2冷藏、保鲜、分级整理设备3电子计算机、通用测试仪器设备4其它机械设备 3333 四、经济林木 3 五、产役畜(禽) 按生产周期确定 附2: 合作社财务评价指标 资产负债率是用来衡量合作社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和反应债权人发放贷款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全部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是用来衡量合作社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能够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是衡量合作社流动资产中能够立即用于偿还流动负债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销售利润率是衡量合作社每百元销售收入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销售利润率 销售净额 5股金收益率是衡量合作社社员每百元股金取得酬劳水平。计算公式为: 股金分配额 股金收益率= 股金总额 6交易额返利率是衡量合作社社员每百元交易额返利水平。计算公式为: 交易额返利 交易额返利率= 社员交售商品总额 8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