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_T 1555-2024 养老机构膳食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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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99 CCS A 20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 50/T 15552024养老机构膳食服务规范2024 - 01 - 15 发布 2024 - 04 - 15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50/T 15552024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食品安全管理 16 服务内容与要求 27 科普宣教 68 评价与改进 6附录 A(资料性)验收细则 7附录 B(资料性)膳食岗位设置及职责8附录 C(资料性)噎食应急处置方法 12参考文献 13IDB 50/T 15552024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2、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民政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市一福养老发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田方利、刘利、钟新东、蒋冀、谭皖、赵培庄、冉俊高、范丽华、胡曹军、钟 雪、唐晓莉、张昭雪、 曾静、江渝。IIDB 50/T 15552024养老机构膳食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膳食服务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内容与要求、科普宣教、评价与 改进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的膳食服务与管理,其他提供老年
3、膳食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 33497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42966 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 MZ/T 171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T 184 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MZ/T 186 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MZ/T 187 养
4、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DB50/T 1421 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记录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4.1 基本服务应符合 MZ/T 186 的要求,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符合 MZ/T 187 的要求。4.2 养老机构的饮食应尊重个人饮食习惯和民族风俗习惯,搭配合理,做到营养均衡;避免食物浪费, 应符合 GB/T 42966 的要求。4.3 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应符合 MZ/T 184 的要求。4.4 设施与设备,原料采购、运输、验收与贮存(食品原材料验收可参照附录A),加工过程的食品 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维护与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
5、员健康与卫生,培训等应符合 GB 31621、GB 31654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4.5 服务记录应符合DB50/T 1421 的要求。5 食品安全管理5.1 养老机构提供膳食服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机构规1DB 50/T 15552024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等岗位,并明确 其职责。5.2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如:会商 调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协调联络机制、联合检查机制等。5.3 膳食服务应根据需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6、服务人数超过 500人的养老机构应加设食品安全总监,并 明确其岗位职责,岗位设置及职责参见附录 B。5.4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熟悉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参加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5.5 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机构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 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应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
7、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 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 全总监或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应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 次风险隐患排查, 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应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 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 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6 服务内容与要求6.1 食谱制定6.1
8、.1 食谱宜由膳食管理负责人、厨师、营养师共同商榷制定,并遵循以下原则:a) 主食谷物为主,粗细搭配;b) 应常供应鱼、禽、蛋、瘦肉等优质蛋白质;c) 适量奶、豆类及其制品;d) 足量蔬菜,深色蔬菜为宜;e) 宜清淡、软、细为主;f) 宜少用腌制品、高盐食品。6.1.2 食谱中的食物品种宜每天不少于 8 种,每周不少于 20 种。6.1.3 对高龄老年人应加强营养筛查和营养指导,对膳食摄入量不足或伴有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 脏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宜在医生的指导下,适时合理补充营养。6.1.4 因疾病或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食谱宜有医生与营养师共同编制,满足膳食需求。6.1.5 宜根据本地气候特
9、点,为老年人提供适合当季的食谱,如高温季节提供清凉饮食。6.1.6 食谱按周制定,并提前公示。 6.2 膳食类别6.2.1 普通膳食2DB 50/T 155520246.2.1.1 适用于咀嚼、吞咽和消化功能正常的老年人。6.2.1.2 每日供给的营养应达到我国老年人推荐供给要求,膳食配制应以均衡营养为原则,营养膳食 品种应多样化。6.2.1.3 不应用强烈辛辣刺激性的食品,应少用油炸食品及不易消化的食品。6.2.2 软质膳食6.2.2.1 适用于少量牙缺失,咀嚼、吞咽和消化吸收功能较弱的老年人。6.2.2.2 每日食物应细软易消化,主食以粥、面点为主,肉、鸡、菜等一切食物都应切小制软。选用
10、含粗纤维少的蔬菜。6.2.2.3 不用油炸的烹调方法,不使用强烈刺激性调味品。6.2.3 半流质膳食6.2.3.1 适用于牙缺失、易噎食,咀嚼、吞咽困难和消化吸收功能差的老年人。6.2.3.2 每日食用无刺激的半固体食物,少食多餐。6.2.3.3 各种食物均应切细、软碎、易咀嚼、易吞咽,主食可用粥、面点等;副食可用鱼、虾、肉末、 豆腐、菜泥等,可分为一般半流质膳食和无渣半流质膳食:一般半流质膳食:食物稀软、膳食纤维较少,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和消化能力可安排软荤菜、 软素菜及去皮软水果等;无渣半流质膳食: 比较严格地限制膳食中的纤维,除过滤的菜汤、果汤、果汁外,不用其他 果蔬。6.2.3.4 不用
11、粗纤维、粗粮、辛辣刺激、油炸及咀嚼吞咽不便的食物。6.2.4 流质膳食6.2.4.1 适用于牙缺失、易噎食,咀嚼、吞咽困难和消化吸收功能极差的老年人。6.2.4.2 每日餐食供应 56 次,每次 200300 ml,特殊老年人按临床医生或营养师要求而定。6.2.4.3 所用食物应制成液体或进口即能溶化成液体。如:米汁、菜汁、藕粉、蛋羹、果汁、面糊等。6.2.4.4 口味不应过咸或过甜。6.2.5 匀浆膳6.2.5.1 适用于当普通膳食摄入不能满足人体需求,而胃肠道具有功能,如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神经 退行性病变、不能经口进食、吞咽困难、营养不良急需增进营养却食欲不振等情况的老年人。6.2.5.2
12、 管喂部位:通常有鼻胃管、鼻空肠管、 胃造口、空肠造口等。6.2.5.3 食物内容成流质状态,其稠度要易于管饲。6.2.5.4 管喂膳食营养要充分、平衡,营养素符合每日需要量。6.2.5.5 管喂膳食在制备、输送、保存及饲喂过程严格遵守卫生要求,保证卫生安全,常温下68 h 内未用完部分应弃掉。6.3 特殊膳食6.3.1 高蛋白膳食6.3.1.1 适用于患有高代谢性疾病,如烧伤、结核、恶性肿瘤、贫血、 甲状腺功能亢进、大手术后、 低蛋白血症、压疮等情况的老年人。6.3.1.2 每日供给充足能量的基础上,应增加膳食中的蛋白质,如蛋、奶、鱼、肉、豆制品等优质蛋3DB 50/T 15552024白。
13、对食欲良好的老年人可在餐食中增加蛋、鱼、肉、奶等优质蛋白食物;对食欲欠佳的老年人必要时 可采用蛋白配方制剂,如酪蛋白、乳清蛋白、大豆分离蛋白等制品,以增加其蛋白质的摄入量。6.3.2 低蛋白膳食6.3.2.1 适用于限制蛋白摄入,如急性肾炎、尿毒症、肝性脑病等情况的老年人。6.3.2.2 每日膳食中的热能应充足供给,维生素、无机盐等营养素应充分供给;视老年人身体情况, 确定每日膳食中的蛋白量。6.3.2.3 肾功能不良者在蛋白质定量范围内选用优质蛋白质,如鸡蛋、牛奶、瘦肉,并可适量采用麦 淀粉来代替部分主食。6.3.3 低脂膳食6.3.3.1 适用于肝胆胰疾患、高脂血症、动脉硬化、冠心病、肥胖
14、症及腹泻等情况的老年人。6.3.3.2 食物配制以清淡为原则。烹调用油限量使用,烹调方法以蒸、煮、炖、烩为主。6.3.3.3 少用全脂奶,可用脱脂奶及奶粉、蛋清、鱼虾禽肉类、豆类及制品、鲜果蔬菜等。6.3.3.4 禁用油炸食物、肥肉、肉汤、肉皮、猪油及含脂肪多的点心。6.3.4 低盐膳食6.3.4.1 适用于心脏病、急慢性肾炎、肝硬化腹水、重度高血压但水肿较轻等情况的老年人。6.3.4.2 每日膳食中的食盐含量不超过 3 g 或酱油 15 ml。烹饪可用糖醋或番茄汁、芝麻酱等调料以 改善口味。6.3.4.3 不用一切腌制食物,如咸鸭蛋、咸菜、皮蛋、火腿、香肠、咸肉、虾米等,不用含盐量不明 的食
15、物和调味品。6.3.5 少渣膳食6.3.5.1 适用于伤寒、痢疾、腹泻、肠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咽喉部及消化道手术等情况的老年人。6.3.5.2 食物均切小制软,蔬菜类去粗纤维后制成泥状,同时给予低脂膳食。6.3.5.3 可用食物,主食类:精细米面所制烂饭、面点、面包、水饺、面条、粥类。荤菜:鸡、鱼、 虾、内脏等制成肉丸、肉末等;蒸蛋、蛋花、豆腐、奶类;果蔬:去皮籽的西红柿、南瓜、冬瓜、胡萝 卜、土豆等。6.3.5.4 禁用各种粗粮、大块的肉、油炸食物、强烈的调味品、整粒的豆、硬果、多纤维的蔬菜水果, 如:芹菜、豆芽、豆苗、韭菜、菠萝等。6.3.6 高纤维膳食6.3.6.1 适用于便秘、肥胖症
16、、高脂血症、糖尿病等情况的老年人。6.3.6.2 在普食基础上,增加含粗纤维的食物,如粗粮、麦麸、豆芽、芹菜、韭菜等食物,少用精细 食物。6.3.6.3 鼓励老年人多饮水,可空腹饮用淡盐水或温开水,以刺激肠道蠕动。6.3.6.4 不用辛辣调料。注:如在膳食中增加膳食纤维有困难时,也可在条件许可下采用膳食纤维的商业配方。6.3.7 高能量膳食6.3.7.1 适用于热能消耗较高,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结核、大面积烧伤、肝炎、胆道疾患、体重不足 等情况的老年人。4DB 50/T 155520246.3.7.2 在营养均衡的原则下,尽可能配制容易引起患者食欲的菜肴,鼓励老年人增加食物量。6.3.7.3 除
17、正常营养膳食餐外,可另行配制能量代谢高的食物或以加餐的方法提高能量的供给量。6.3.7.4 对胃肠欠佳的老年人,可用部分配方营养剂来增加总能量和相关营养的摄入。6.3.7.5 长期食用高能量膳食,应及时补充钙及 B 族维生素的摄入量;高能量膳食期间应及时监测老 年人的血脂和体重。6.3.8 低碘膳食6.3.8.1 适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症状的老年人。6.3.8.2 宜使用无碘盐,不吃或少吃含碘丰富的食物,如海带、紫菜、海苔、贝壳等海鲜类食物。6.3.8.3 不饮用高碘水,不食用腌制品。6.3.9 高钾膳食6.3.9.1 适用于高血压或有高血压家族史、长期服用类固醇药物,利尿剂及过度滥用泻药等情
18、况的老 年人。6.3.9.2 每日膳食中钾供给量应预防低血钾的发生。多选择富含蛋白质的瘦肉、鱼、虾和豆类食物(低 蛋白饮食除外);粗粮,鲜水果和蔬菜类, 用马铃薯、芋头代替部分主食(马铃薯、芋头含钾丰富); 浓肉汤、菜汤和鲜果汁饮料。6.3.10 素食6.3.10.1 适用于特殊饮食习惯的老年人。6.3.10.2 保证能量供给,选用植物蛋白及植物油,多提供水果、新鲜蔬菜、豆类及豆制品食物。6.3.10.3 不用动物食品及动物油。6.3.11 糖尿病膳食6.3.11.1 适用于因遗传因素、内分泌功能紊乱等原因引发糖、蛋白质、脂肪、水和电解质等代谢紊乱 情况的老年人。6.3.11.2 合理安排餐次
19、,每日不少于 3 餐,定时、定量。餐后血糖过高的可以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分 成 4 餐或 5 餐。6.3.11.3 每日碳水化合物供给宜以复合碳水化合物为主,多供给含膳食纤维丰富的食物。能量提供应 充分考虑病情及老年人病理生理情况和其活动强度、活动量大小等因素,以维持理想体重低限为宜。6.3.11.4 每日应供给充足的维生素和无机盐。适量补充 B 族维生素、维生素 E,钙、硒、锌、铬、无 机盐和微量元素应充分供给,食盐5 g/天。6.3.12 低嘌呤膳食6.3.12.1 适用于有高尿酸血症或者痛风情况的老年人。6.3.12.2 应适当控制能量摄入。6.3.12.3 应摄入适量的蛋白质,以谷类和蔬
20、菜类为主,选用含嘌呤低的白米、富强粉、蔬菜等。优质 蛋白质选用不含或少含核蛋白的奶类、蛋类、干酪等。控制肉类、鱼、虾、禽类、豆类等食物的摄入量。6.3.12.4 宜供给充足 B 族维生素和维生 C。且痛风患者易患高血压和高脂血症等,食盐每日 35 g 为 宜。6.3.12.5 不用脑、肝、肾等动物内脏、凤尾鱼、沙丁鱼、鱿鱼、肉汁、鸡汁等含嘌呤高的食材。 6.4 服务要求5DB 50/T 155520246.4.1 供餐服务要求供餐送餐按MZ/T 186中的要求执行。6.4.2 用餐服务要求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提供自主进食、协助进食、鼻饲等多种用餐方式,具体操作可按MZ/T 171 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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