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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跃胜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方面落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标准,深入加强和规范我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火灾危害,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及职员生命财产安全,发明友好、安全神东矿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国消防法、中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深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若干意见、地方法规、和跃胜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制订。 第三条 本措施适应于跃胜煤矿所属单位,及驻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逐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些人抓,四处有些人管良好局面。 第四条 本制度所包含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个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矿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副矿长;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是安全管理办公室(下称安管办);各单位内部逐层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关键责任人;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岗位职员。第三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落实实施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要求,掌握本
3、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和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同意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经费和组织确保。 (4)同意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所需经费,立即处理包含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5)依据消防法规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6)确定实施逐层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依据消防法规推行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消防安全职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验、同考评、同总结。 (3)督促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推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4)将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更新防灭火新装备、新工具,整改隐患所
4、需费用和包含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意。 (5)同意并督促管理科室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程、方法、制度、方案。 (6)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对单位奖惩事宜。 (7)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做好监督检验和服务指导工作提供必需条件,不停提升防火检验设备科技含量。第八条 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帮助各单位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3)帮助各单位实施逐层防火责任制,并监督其实施。 (4)确定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和整改火灾隐患技改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其落
5、实 (5)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题检验和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监督和实施对各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7)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进行消防审核,并对施工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验,验收。(8)在职员中开展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全矿职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帮助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其正确推行消防职责,和灭火和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 (9)建立防火档案,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和企业消防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10)对违反消防行政法规行为进行处罚。第九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
6、责 (1)学习、落实消防法规,全方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基础情况,保障本身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2)将消防工作和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年度任务。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组织保障。 (4)落实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进行防火检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立即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完成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交办其它职责。第十条 单位其它逐层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员职责依据实际情况自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时或不定时向上级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尤其要立即汇报包含火灾隐患重大问题。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关键单位职责 (1)
7、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制订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组织防火检验,立即消除火灾隐患。 (5)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时进行检验,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并设置符合国家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8)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统计。 (9)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时组织消防演练。 (10)阻止多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依据情节提出处理意
8、见。 (11)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单位、集体和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和奖励提议。第十二条 实施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该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和固定设备和防灭火设施和器材,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本要求推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生活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由后勤负责,工业区各单位围墙外地下消防栓由单位负责,驻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由该单位负责(包含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矿安管办对各单位消防管理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矿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
9、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协议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范围内推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开展防火检验,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路通畅。(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5)保障生活小区住宅、公寓等设施消防安全。(6)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7)建立消防档案。(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委托含有相关资质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第四章 消
10、防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跃胜煤矿消防安全关键单位界定标准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跃胜企业消防安全关键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我矿消防安全关键部位以下:(1)职员食堂、办公楼、车库、供热站。(2)区队库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点、关键工程施工现场。(3)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和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部位。 第十七条 凡在我矿承包安装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必需有施工所在地省一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通常承包装修工程必需有施工所在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消防许可证,不然,不准总承包建筑工程(有消防工程)和单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法人
11、或关键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必需指定专员(兼职)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到责任、制度、器材、方法“四落实”,建立防火档案,立即整改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制度关键内容包含:(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巡查、检验制度。(3)灭火应急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5)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1)燃气和电气设备检验和管
12、理(包含防雷、防静电)制度。(12)必需消防安全制度。(13)为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应制订对应行之有效考评奖惩措施。(14)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置对应消防器材和装备。 第十九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该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火灾扑灭后,应该保护现场,接收事故调查和处理,未经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同意,不得私自清理火灾现场。第五章 防火检验 第二十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应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和频次,内容包含:(1) 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有效、完整;
13、 (4)消防安全关键部门人员在岗情况; (5)文体中心或公众聚集场所开放时防火巡查应该最少每二小时一次;结束时应该对现场进行检验,消除遗留火种。 (6)其它消防安全关键单位能够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7)防火巡查人员应立即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应该立即汇报。发觉初起火灾,应该立即报警并立即扑救。 (8)防火巡查人员应该填写巡查统计,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该在巡查统计上署名。 第二十一条 由安管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每个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验,其内容是: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方法落实情况; (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14、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 (7)关键工种人员和其它职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管理情况; (9)易爆易燃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方法落实情况和其它关键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统计情况; (11)防火巡查情况; (1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3)其它需要检验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对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 (1)设有自动消防设备部位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定时对其自动化消防设施进行全方面检验测
15、试,并出具检测汇报存档备查。 (2)各单位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定时对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并建立台帐。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存在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当场不能整改,防火安全责任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矿安全管理办公室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该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法、期限、负责整改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整改前,单位应该落实防范方法,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安全危险部位应停产停业。 第二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负责整改单位或人员应该将整改情况统计报送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 第二十五条 包含企业和地方整体计划而不
16、能自行整改重大隐患,安全管理办公室应该提出整改方案,上报企业相关部门,工程完工后报上级部门验收。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各单位应该经过多个形式开展常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单位,对每名职员应该最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以下: (1)相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方法。 (3)相关消防设备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早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第二十七条 消防关键部位单位,应该经过张贴图画、制作消防知识明白卡、教育培训等多个形式向职员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7、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该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4)电焊工、电工; (5)仓库保管员;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 (7)关键单位、关键部门岗位职员; 以上1至7项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所占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要有内容、有测试、有统计、不能走过场。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每十二个月11月9日由矿安全管理办公室依据各自特点组织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三十一条 经过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使职员达成“四懂
18、”、“三会”、“一熟悉”(即知道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知道防火方法;知道灭火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熟悉本岗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九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二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含: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2)各组职责; (3)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4)应急疏散组织程序方法; (5)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方法; (6)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方法。第三十三条 消防安全关键单位应该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少每六个月演
19、练一次,并结合实际、不停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该结合本单位实际,参考制订对应应急方案,最少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该设置显著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人员。第十一章 消防档案 第三十四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单位应该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该包含消防安全基础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该详实,全方面反应单位消防工作基础情况,并附有必需图表,依据情况改变立即更新。 单位应该对消防档案统一管理、备查。 第三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础情况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基础概况和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基础情况; (2)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验文件、资料; (
20、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和消防安全相关关键工种人员情况 (7)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实材料;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三十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含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多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时检验统计、自动消防设施全方面检测汇报和维修保养统计; (3)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统计; (4)防火检验、巡查统计; (5)相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含防雷、防静电)等统计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统计;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统计; (8)火灾情况统计; (9)消防工作考评措施; (10)消防
21、奖惩统计。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罚细则 (实施企业统一标准:以下) 第三十七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一、本单位每十二个月、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实施具体奖惩方法。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落实情况; 3、其它相关制度、职责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个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相关统计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该给表彰奖励;对未依
22、法推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行为,应该依据相关要求对责任人员给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具体奖惩方法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要求,依法应该给和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奖励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验、考评、评选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班组)和个人由矿里给表彰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一次性奖励5000至10000元: (1)单位(班组、部门)或个人因消防安全工作尤其突出,受省级以上单位表彰; (2)在国家巨额财产和人民生命受到严重危胁时,挺身而出使危险中止者; (3)在抢救特大火灾事故中不顾个人安危
23、身负重伤者; (4)在重大火灾现场指挥果断,战术适当,使火灾危害降至最低程度者; 二、其它消防工作表现尤其突出者。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一次性奖励500至4000元,并在增加工资时优先考虑; (1)单位(包含部门、班组)和个人因消防工作突出,受地、企业级表彰者; (2)在扑救重大火灾中表现勇敢、对阻止火灾起到关键作用者; (3)发觉火灾立即报警,使国家万元以上财产免受损失者; (4)在抢救重大火灾中奋不顾身,表现勇敢并受伤者; (5)在防灭火中有研究结果者; (6)重大火场指挥正确,能立即扑灭火灾者; (7)在企业举行消防知识竞赛中名列前三名(奖团体)者,技能比赛名列前三名者; (8)其它
24、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第四十条 处罚一、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情节,对直接责任者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包含部门、班组)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 (1)不按要求实施消防安全逐层防火责任制; (2)消防安全责任制订不清,无法落实; (3)单位未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单位,经指出逾期不更正; (4)未按要求推行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5)防火安全责任人和岗位职员不推行自己消防安全职责; (6)关键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7)企业各部门未按本要求推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程序或职责; (8)不按要求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或培训不扎实; (9)不按要求进行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经
25、指出逾期不更正; (10)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不配合火灾扑救; (11)未经同意私自清理火灾现场; (12)不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巡查; (13)单位(包含部门、班组)所整改火灾隐患一时整改不了但又不向上级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14)未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处直接责任人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规范; (2)不按要求推行消防安全职责其它行为; (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其它行为; (4)违反消防安全检验行为之一; (5)违反消防安全整改行为之一; (6)不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
26、制度每缺一项、经提出逾期不更正; (7)制订消防档案每缺一项、经指出逾期不更正; (8)非关键单位不建立必需消防档案每缺一项、经指出逾期不更正; (9)消防宣传无计划、无方法、组织不力。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在严禁烟火场所吸烟; (2)指使或强令她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冒险作业、还未造成严重后果; (3)占用消防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 (4)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设施、器材或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她用、经指出不更正; (5)违反要求储存、运输、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6)存在通常和重大火险
27、隐患经通知后,逾期不按要求整改; (7)过失引发火灾还未造成严重损失; (8)拒绝、阻挡安监人员实施公务; (9)从事消防安全特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 (10)对主管部门要求推行消防安全方法拒不实施; (11)建筑物、交通工具及其它场所不按要求配置消防安全设备; (12)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室内外消防栓等处不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经指出逾期不更正; (13)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违反消防安全要求; (14)消防设施、器材不按要求定时检测、维护、保养,使其不能完好。四、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28、罚款;情节严重,应该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1)起火单位关键领导和其它责任人员发觉火灾不快速报警; (2)谎报火警或拒绝为她人报警提供方便; (3)破坏火灾现场或提供虚假情况; (4)违反企业要求私自维修消防器材; (5)损毁、偷窃公共消防设施; (6)对灭火抢险负有责任人,在灭火抢险中不服从调动、指挥; (7)疏散通道不畅、疏散门上锁、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指出逾期不更正。五、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处8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据不一样情况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1)施工单位私自改变公安消防部门已审图纸和方
29、案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取得建筑装修消防工程许可证; (3)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取得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 (4)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推行消防安全职责; (5)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之一。 六、违反相关要求造成通常火灾,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特大火灾,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和关键责任人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第十三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凡本管理制度未列入处罚细则,可比照本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对应处罚;未遵照本制度实施产生严重后果和事故处罚,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会议,经过事故调查汇报追究
30、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第四十二条 矿内其它处罚标准和本制度处罚细则相抵触,遵照本管理制度实施。第四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石圪台煤矿安全管理办公室。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建档消防管理制度(见下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十二个月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个形式,提升全体职员消防安全意识。2、定时组织职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职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7、消控中心
31、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验制度1、落实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验制度。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企业进行防火巡查。每个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验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检验人员应填写防火检验统计,并根据要求,要求相关人员在统计上署名。4、检验部门应将检验情况立即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责任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验情况通知,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5、对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未按要求时间立即整改,依据奖惩制度给处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
32、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时组织检验、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或集控室)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使用性能,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正确快速。2、做好消防值班统计和交接班统计,处理消防报警电话。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统计、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岗。4、发觉设备故
33、障时,应立即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立即修复。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严禁进入值班室。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7、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汇报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验消防设施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齐、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技术性能维修保养和定时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验了解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运行统计,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觉异常立即安排维修,使设
34、备保持完好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时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最少每十二个月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个月试开泵一次,检验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六个月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三个月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测试,依据不一样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十二个月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时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员管理,定时巡查消防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验,发觉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消
35、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员责。(5)各部位全部器材均实施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需有单位指定专员具体负责保养和管理,严禁乱用、 乱借、 乱放,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6)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锹、 桶严禁在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觉使用或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器材管理单位。 (7)部位全部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 冲洗地面和和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 设施不准损坏、 丢失和私自挪用,如有有意损坏者,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责任不明确或丢失,对器材管理单位处理罚款。 (8)全部器材、设施常常进行检验、 保养,发觉问题立即更换、维修。 (9)各单位领导及器材管理人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理防火设施
36、要常常进行检验,发觉问题汇报单位及主管单位,方便立即落实处理。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火灾隐患应该立即给予消除。2、在防火安全检验中,应对所发觉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统计。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该落实防范方法,确保隐患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处理重大火灾隐患应该提出处理方案,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汇报。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更正火灾隐患,应该在要求期限内更正并写出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37、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电源应给予关闭。 (4)严禁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实施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要求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周围5米区域范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合适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合适种类、数量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汇报。(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要求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高架动火作业必需确保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
38、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私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给予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给予开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置必需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该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和垛之间大于一米,垛和墙间距大于零点五米,垛和梁、柱间距大于零点五米,关键通道宽度大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
39、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方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评应达成要求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验,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全部含有实际操作技能。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停完善预案。 4、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评,考评优异给表彰。 5、不停总结经验,提升防火灭火自救能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订符
40、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布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订预案,最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发觉不足之处应立即修改和完善预案。燃气和电气设备检验和管理(包含防雷、防静电)制度 1、应按要求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需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核发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含有法律、法规要求有效合格证实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时进行检验(最少每个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时检验、检测,每三个月最少检验一次、每十二个月
41、最少检测一次并统计。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根据标准实施,接头牢靠,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含有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根据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时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发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同意,严禁私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主动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验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周围根据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时检验、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设备,安装、维
42、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方法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要求和操作步骤,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职员全部有义务提醒其它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要求。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给予通报表彰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严重性给予不一样处理,除已达成依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外,依据本单位要求,对下列行为给予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43、外,给予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根据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妥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理烟头不妥而引发火警、火灾,损失不大;c、未立即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d、未经同意,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私自增加小负荷电器;e、谎报火警;f、未经同意,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g、对安全小组提出消防隐患未给予立即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给予通报批评:a、私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b、私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位置或改为它用;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轻微;d、强迫其它职员违规操作管理人员;e、发觉火警,未立即依据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f、对安全小组检验未给予配合、拒绝整改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给予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事故发生(损失轻微),但能主动坦白并主动帮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给予减轻或免予处罚。-发生火灾汇报制度1、发觉火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有义务快速、 正确地报警,并主动参与补救。 2、一旦发生火灾后,首先向矿区消防救护中心报警,报警电话8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