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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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毕秋辉毕秋辉二二0 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为什么进行为什么进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2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五章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取得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规
2、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从事食品检验活动3相关配套法规相关配套法规是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是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体现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体现4“评审准则评审准则”和和“条件条件”的关系的关系“条件条件”卫生部颁布,2010年4月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是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外的特殊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准则”国家认监委颁布,2010年11月实施根据是“食品检验机构
3、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条件”“评审准则”主要内容等同于“条件”条件是资质认定的条件是资质认定的基本前提,是评审基本前提,是评审准则的核心内容准则的核心内容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则”和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则”的关系的关系特殊要求和通用要求特殊要求和通用要求评审时评审时二者同时使用二者同时使用相辅相成相辅相成6准则要求的解读及评审要点准则要求的解读及评审要点7“评审准则评审准则”基本框架基本框架81.1.总则总则9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4、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认证认可条例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特制定本准则。,特制定本准则。目的目的-依法履职依法履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资质认定评审活动10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
5、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强调评审对象强调评审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品检验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11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法设立或或者经批准,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和结果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定义范围食品检验机构定义范围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依法设立或经批准的依法设立或经批准的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检验结果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
6、用检验结果12几个概念几个概念13食品检验对象食品检验对象(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14食品检验对象食品检验对象(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15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主体资质认定主体国家认监委省级质量技术
7、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内容资质认定内容评价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评价依据是法律法规和本准则资质认定结果资质认定结果资质认定证书16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资质认定评审原则资质认定评审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利于检测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重复17条文解读条文解读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8、,依据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二者同时使用二者同时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用要求本准则特殊要求182.2.参考的文件参考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193.术语和定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18346:2001)204.4.管理要求管
9、理要求释义和评审要求释义和评审要求21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设立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动植物检验检疫法等法律规定建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如卫生、农业、质检、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部、粮食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建立的食品检验技术支撑机构(事业型技术机构)经批准(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被批准执业的检验机构如私营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企业型、民营型)22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授权实验室)应由有权设立实验室的
10、法人组织,在管辖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独立法人机构内设立非独立法人实验室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条文解读条文解读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授权实验室)应由有权设立实验室的法人组织,在管辖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独立法人机构内设立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其母体应是独立法人母体单位法人代表应书面授权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独立对外开展检测业务,独立对外行文,有独立财务账号或账目,独立核算,管理体系自成一体,相对独立保证非独立法人实验室进行第三方公证检测非独立法人实验室以实验室的
11、名义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3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评审要点评审要点1)设立的批文、事业法人证书(合法的服务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批准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3)非独立法人机构搜书的法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非独立法人机构设立文件、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及法人授权文件,授权范围应为法人单位合法服务范围4)非独立法人组织机构相对独立,管理自成一体。(管理体系文件)5)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4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2 独立
12、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人担任,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明确最高领导者的人选明确最高领导者的人选独立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担任最高管理者非独立法人机构鼓励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最高管理者授权人员担当也可强调法律责任强调法律责任有授权,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法定责任25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2 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非
13、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人担任,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评审要点评审要点1、法人代表对最高管理者的授权:法人代表不担任最高管理者时,明确法律责任(经济处罚、民事赔偿)2、对最高管理者:任命文件3、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两个授权法人单位对机构的授权、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26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
14、品检验的人员。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正式聘用正式聘用食品检验机构应与检验人员建立劳动合同(人事聘用证明)并正式聘用聘用协议书应明确其相关职责和权限检验人员不能兼职检验人员不能兼职检验人员也应承诺只同时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检验人员要有承诺文件27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禁止聘用人员禁止聘用人员食品安全法
15、第九十三条规定了违法罚则,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检验人与检验人员的概念区分检验人与检验人员的概念区分 检验人:检验人:指食品检验机构中与食品检验活动相关的所有人员的总称,包括检验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检验人员:检验人员:指具体进行检验过程的实施和操作人员,包括实验室负责样品抽(采)样人员、样品前处理人员、上机操作人员和结果处理、报告编制人员、授权签字人、审核人、批准人等人员。28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
16、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应当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应当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动物实验的合法性使用具有合格证书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使用具有生产许可和合格证书的实验动物29评审要点评审要点查看法律地位证明文件非独立法人的两个授权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检验人员的聘用合同、不兼职的承诺文件保存使用的实验动物和实验动物房资质证明如果是租借的动物房,应提供租借使用合同,并明确职责和权限30评审要点评审要点建立回避制度(管理办法第28条)l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检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
17、的委托检验l本人与客户、或与委托检验项目有利害关系本人与客户、或与委托检验项目有利害关系l参加过初次检验的复检事项参加过初次检验的复检事项l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检验项目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检验项目回避的提出和实施回避的提出和实施l自行提出回避,由其所属的食品检验机构决定;自行提出回避,由其所属的食品检验机构决定;l客户要求检验人员回避,向食品检验机构提出客户要求检验人员回避,向食品检验机构提出l客户对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委托。客户对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委托。l有提请和批准的的记录有提请和批准的的记录31条文解读条文解读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18、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b)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c)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d)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e)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f)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g)能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32条文解读条文解读此款是对
19、何种食品检验活动属于食品检验机构认定范畴的定义。只要具备了其中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范围的食品检验机构都可以申请资质认定4.2a)4.2a)是具有对食品的检验能力条件是具有对食品的检验能力条件4.2b)4.2b)是具有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能力条件是具有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能力条件4.2c)4.2c)是具有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能力条件是具有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能力条件ac是对产品检验能力的要求,如果不能做产品的全项检验,则不能是对产品检验能力的要求,如果不能做产品的全项检验,则不能对产品做出合格的评价或全面评价对产品做出合格的评价或全面评价4.2d)4.2d)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指标(
20、参数)的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指标(参数)的检验能力条件检验能力条件4.2e)4.2e)是食物中毒因子的分析能力是食物中毒因子的分析能力4.2f)4.2f)是毒理学检验与评价的能力是毒理学检验与评价的能力4.2g)4.2g)是兜底条款是兜底条款 (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需要食品检验机构临时增加检验项目时,资质认定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盲样考核等方式临时确认食品检验机构的能力,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录,待紧急状况结束后再及时组织扩项)33检验能力检验能力广义广义“检验能力检验能力”包括过程和结果的检验能力准确性的评
21、价其检验能力准确性评价(至少包括人、机、料、法、环、样品、质控)内容在“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的其他部分体现狭义狭义“检验能力检验能力”是指“检验能力的范围或检验能力的结果”,也就是“食品+项目+方法”或“项目+方法+食品”组合根据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检验活动范围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范围界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的范围34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二章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二章第十一条)隐患检验(第二章第十四条)隐患检验(第二章第十四条)标准检验方法建立和验证(第三章第二十条)标准检验方法建立和验证(第三章第二十条)监管部门发
22、许可证前的食品检验(第四章第二十九、四十四、监管部门发许可证前的食品检验(第四章第二十九、四十四、第六章六十三条)第六章六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复检(第五章六十、第八章七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复检(第五章六十、第八章七十七条)初步筛查检验初步筛查检验和执法检验(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执法检验(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出口食品检验(第六章第六十二、六十八条)进出口食品检验(第六章第六十二、六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对产品检验和委托检验(第四章第三十六、三食品生产企业对产品检验和委托检验(第四章第三十六、三十八、第六章六十一条)十八、第六章六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的致病因子分析检验(第七章第七十
23、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的致病因子分析检验(第七章第七十二条)条)35“某类某类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释义释义这里的关键词是“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某类”是指现行有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中的一个食品类别,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食品分类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这里的“婴儿配方食品”就是一类食品安全标准名称中的食品名称即是“某类”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食品”分类,面对目前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有重复、交叉、矛盾的现状,本条款以标准为基本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对检验能力的理解和使用364.2d)描述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农残、兽残等能力的表达方
24、式为“参数+方法+食品”。37声称具有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能力声称具有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能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GB10765-2010)其检验参数其检验参数(51)(51)有:有:感官要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D、E、K1、B1、B2、B6、B12、C、烟酸、泛酸、叶酸、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六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或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食品添加
25、剂、营养强化剂、脲酶活性这些参数除了这些参数除了左旋肉碱、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3 3项无指定的检项无指定的检验方法外,其他都给出了指定的检验标准方法验方法外,其他都给出了指定的检验标准方法(48(48项项)只要只要4848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则不能以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则不能以“婴儿配方食品检验婴儿配方食品检验能力能力”的形式申请,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的形式申请,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38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第二章)(第二章)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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