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ZT 0405-2022 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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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7.060ICS 07.060CCS D 1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4052022DZ/T04052022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技术要求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技术要求Technicalrequirementsforaeromagneticdataacquisitionofunmanned aerialvehicle2022-07-21 发布2022-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 布2022-07-21 发布2022-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 布IDZ/T 04052022目次目次前言.引言.V1范围
2、.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 则.24.1目的任务.24.2航空磁测系统.24.3无人机系统.24.4地面控制站.25技术设计.25.1资料收集与踏勘.25.2测区范围确定.35.3测区分区.35.4测网布置.35.5飞行高度.45.6航迹规划.55.7飞行速度与采样率.55.8导航定位及精度.65.9磁日变观测.65.10数据收录.65.11无人机磁场补偿.75.12航磁测量总精度与误差分配.75.13设计书编写与审批.86系统设备.86.1系统设备组成.86.2无人机系统选择.86.3航磁测量系统.86.4地面控制站地面控制站.96.5磁日变测量系统.106.6野外数据预处
3、理系统.117野外测量野外测量.117.1开工前的仪器准备开工前的仪器准备.117.2测线飞行前的准备.127.3测量飞行.13DZ/T 040520227.4磁日变观测.147.5设备检修与维护.147.6原始资料编录原始资料编录.147.7原始资料现场检验.148资料提交.16附录A(资料性)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设计书编写提纲.17附录 B(资料性)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工作用表.20参考文献.29DZ/T04052022DZ/T04052022前言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4、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卫东、李军峰、孟庆敏、袁桂琴、胥值礼、崔志强、路宁、西永在、吴珊。VDZ/T04052022DZ/T04052022引言引言无人机航空磁测具有高效、灵活、全天时等优点,尤其对于地形复杂、能见度差等地区的大比例尺航空磁测效果更佳。近年来,该方法已在我国能源、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等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尚没有无人机航空磁测的技术标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无人机航空磁测的数
5、据采集工作,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在总结无人机航空磁测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技术标准编制了本文件。本文件对指导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工作,提高无人机航空磁测的工作质量和应用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要的意义和作用。1DZ/T04052022DZ/T04052022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技术要求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技术要求1范 围1范 围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的技术设计、系统设备、野外测量及资料提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基础地质调查,能源、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中的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工作,其他目的的无
6、人机航空磁测工作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Z/T01422010航空磁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3.1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由遥控设备或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带任务载荷的不载人航空器。3.2无人机航空磁测系统3.2无人机航空磁测系统unmannedaerialvehicleaeromagneticsurveysystem以
7、无人机(见3.1)为搭载平台、以航空磁力仪为主要测量设备的地磁场强度模量值测量系统。3.33.3无人机航空磁测unmanned aerial vehicle aeromagnetic total field survey使用无人机航空磁测系统(见3.2)测量地磁场强度模量值的航空物探方法。3.4地面控制站ground control station3.4地面控制站ground control station在地面具有对无人机(见3.1)飞行和机载航磁测量系统进行监控和指挥能力,包含对无人机(见3.1)发射和回收控制的设备集成。3.5数据链data link3.5数据链data link由用于无
8、人机(见3.1)遥控、遥测、测距测角及任务载荷信息(载航空磁测设备)传输的数据终端和数据通信规程建立的数据通信网络。2DZ/T04052022DZ/T040520223.63.6航迹仿真track simulation航迹仿真track simulation在地面利用软件进行的无人机(见3.1)飞行控制、任务控制、链路控制和特殊情况处置及任务环境模拟的测试手段。4总则4.1目的任务4总则4.1目的任务通过开展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工作获取航空磁测数据,为研究、解决基础地质调查,能源、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提供航空磁测数据资料。4.2航空磁测系统4.2航空
9、磁测系统4.2.1无人机航空磁测应使用灵敏度优于0.01 nT 的航磁测量系统,以获取高质量的航磁测量数据。4.2.24.2.2磁探头采用硬架方式安装时,必须进行无人机磁场补偿,补偿精度应满足测量精度要求。采用软吊挂方式安装时,软吊电缆长度应保证飞机干扰场小于设计的误差要求,以满足系统测量精度。4.3无人机系统4.3.14.3无人机系统4.3.1用于航空磁测的无人机系统应配备远程测控系统,并满足搭载航磁测量系统的空间与载荷要求,具备低飞、航迹保持、自主飞行等能力。4.3.24.3.2用于航空磁测的无人机系统应在取得管制测量区域空域的相关部门许可后,在满足无人机安全飞行的气象条件下执行测量任务。
10、4.4地面控制站4.4地面控制站地面控制站架设位置应满足无人机远程测控的通视要求;飞行测量前应进行航空磁测系统静态测试、测线规划、航迹仿真、放飞检查等工作,以保证飞行安全和测量质量。5技术设计5.1资料收集与踏勘5.1.1资料收集与分析5技术设计5.1资料收集与踏勘5.1.1资料收集与分析编写技术设计前,应充分收集下列与工作任务有关的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为测区范围的确定、测线布置、测线规划、地面控制站和磁日变基站选址等工作提供依据,主要包括:a)测区、邻区或其他条件相似地区与目的任务相关的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矿产勘查等资料;b)测区地形地貌、高大障碍物分布情况、交通、气象和人文等资料;c
11、)测区内可用于航迹规划和航迹仿真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数据网格间距应小于1/3测线距,垂向精度应优于设计飞行高度的20%;d)其他资料。3DZ/T040520225.1.2现场踏勘DZ/T040520225.1.2现场踏勘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应进行现场踏勘,核实以下内容:a)测量区域空域管理相关部门、空中禁区、作业机场、夜航条件、无人机作业保障条件;b)测区交通条件、测控站布置条件、气候变化及生活保障等;c)根据已知资料了解、采集危险点坐标。5.2测区范围确定5.2.1测区选择原则5.2测区范围确定5.2.1测区选择原则无人机航空磁测测区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区域性和综合性无人机航空磁测测区,
12、应保证构造单元和异常的完整性;b)专属性矿产无人机航空磁测测区,应选择在与目标矿产有关的成矿远景区带内,应包括部分邻近典型已知矿床;c)油气无人机航空磁测测区,应选在寻找油气资源的远景区内。5.2.2测区范围确定原则5.2.2测区范围确定原则无人机航空磁测测区范围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a)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量要求,充分考虑测区的地质、矿产、探测目标物与围岩物性差异及以往的物化遥工作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b)测区范围应大于解决的地质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应注意构造单元和异常的完整性;c)测区范围应结合地形地貌,限制飞行区域及危险点分布情况,无人机的机动性能、测控方法及测控站布置、通视、覆盖情况综合确定
13、;d)测区边界应尽量规则,与相邻高精度或同精度测量的测区重复2条3条测线距的宽度,测线两端应与相邻高精度或同精度测量的测区原则上重复1 km2km,以保证相邻测区工作成果的拼接完整性。5.3测区分区5.3测区分区可根据地形条件、无人机作业半径及探测目标走向变化等情况统一规划分区:a)测区地形情况差异较大时,可根据地形切割程度及无人机机动性能,合理规划不同飞行高度分区区块;b)测区内主要地质构造走向或勘查目标的总体走向变化较大,需布设不同方向主测线时,可根据主测线方向规划分区;c)分区形态应尽量规则,控制短测线数量。5.4测网布置5.4.1测量比例尺5.4.1.15.4测网布置5.4.1测量比例
14、尺5.4.1.1测量比例尺一般根据工作任务、探测对象大小、测区地形条件、无人机飞行性能、飞行高度和技术设备情况,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测量的预期效果后确定。5.4.1.25.4.1.2无人机航空磁测的测量比例尺与测量任务类型有关。一般情况下,区域性和综合性航空磁测比例尺为1:2500001:50000,专属性航空磁测比例尺为1:1000001:10000,以勘查油气为主的4DZ/T04052022DZ/T04052022航空磁测比例尺为1:2500001:25000,无人机航空磁测的最大比例尺宜为1:5000。5.4.1.35.4.1.3根据不同测量任务要求,应综合考虑测区自然地理
15、、地质、地球物理、无人机、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等因素,以突出测量效果为目的,合理选择测量比例尺。5.4.2测线间距5.4.2.15.4.2测线间距5.4.2.1测线间距和测量比例尺的对应关系见表1。表 1测线间距与测量比例尺对应关系表表 1测线间距与测量比例尺对应关系表测量比例尺测线间距m1:5000501:100001001:250002501:500005005.4.2.25.4.2.2局部成矿有利地段或有意义的地区,可加密主测线为原测线的1/2测线间距测量。5.4.2.35.4.2.3局部重要目标体走向平行于或近于平行主测线方向时,可布置与主测线间距相同的控制线作为辅助测线,以提高异常形态
16、的可靠性。5.4.2.45.4.2.4根据具体条件,分区布设不同间距的测线。无特殊情况,同一个测区不宜多于两种测量比例尺。5.4.3主测线布置5.4.3主测线布置主测线方向应垂直于或基本垂直于测区内的主要地质构造走向或探测目标的总体走向。5.4.4控制线布置5.4.4.15.4.4控制线布置5.4.4.1应布置垂直于测线方向的控制线,主要用于联系和调整测线的磁场水平,检查全测区的测量质量,研究不同走向异常的变化。5.4.4.25.4.4.2控制线宜选择在磁场相对平静和地形平缓地段,并且与测线上的离地飞行高度尽量接近。每条测线要求至少有两条控制线穿过。5.4.4.35.4.4.3控制线的间距应根
17、据工作任务要求和测区自身特点制定,一般为测线间距的5倍15倍,或飞行时间2 min5min的距离。5.4.4.45.4.4.4控制线两端宜向测区外延3条5条测线间距距离,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5.4.4.55.4.4.5当测区布置两组正交测线时,可不专门安排控制线测量。5.5飞行高度5.5.15.5飞行高度5.5.1飞行高度应在综合分析测区测量目标、地表高程数据、影像解译资料、踏勘结果及无人机的飞行性能等各种因素后通过航迹规划方法进行设定,经航迹仿真验证后确定。5.5.25.5.2在不同地形条件下,设计平均离地飞行高度时,可参照表2。规划测线平均离地飞行高度的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主测线间距的 2
18、/2倍。5.5.35.5.3在地形特别复杂的地区,如果确定能够实现预定的航空磁测目标要求,可根据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无人机机动性能,设定不同飞行高度分区区块,按实际允许的安全高度飞行;但应在保证飞行安全的5DZ/T 04052022前提下,尽量降低飞行高度,同时要避免相邻架次或测线的飞行高度差别过大。5.5.4当测区内地面磁性人文干扰较多时,设定的飞行高度可适当增加,以减少其影响,也可通过飞行试验确定合理的离地飞行高度,或采用夜间作业降低地面磁性人文干扰对数据的影响。5.5.5在水域上空飞行测量时,应设定按允许的安全高度平飞;高差大于600 m 且梯度大于无人机爬升率或下滑率时,应按海拔缓起伏
19、飞行设计飞行高度。表 2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平均离地飞行高度测量比例尺平均离地飞行高度m平原地区高差100 m丘陵地区100 m高差200 m低山区200 m高差400 m山区400m600 m1:2500070125901501001751:5000070140901701002501503503005005.5.6区域性、综合性和专属性矿产无人机航空磁测时,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应按设定的离地高度随地形起伏飞行;以勘查油气为主航空磁测时,应采用缓起伏的低高度飞行或等高度水平飞行。5.5.7可以根据航迹规划及航迹仿真验证结果,统计平均飞行高度和超高比例。飞行高度及超高部分应在设计书中明确规定,
20、并限定超高百分比。5.5.8测量离地飞行高度的测量误差应小于设计离地高度的10%。5.6航迹规划5.6.1无人机航空磁测在确定测网平面坐标后,须对飞行高度进行航迹规划,以保障飞行安全和控制飞行质量。5.6.2无人机航空磁测航迹规划应以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危险点三维坐标和所用无人机的飞行特性为基础,规避飞行安全隐患,实现无人机随地形起伏飞行。5.6.3无人机航空磁测航迹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a)保证无人机能够安全越障,在测线任意一点均可安全退出测线,在通信链路故障时能安全返航;b)宜实现测线按设定程序和参数全自主飞行,避免人为干扰,保证无人机飞行高度、测线间距可预期;c)通过航迹规划使无人机能按设定
21、高度依地形起伏飞行,保证相邻测线飞行高度平滑过渡,避免过大高度变化,保证测网交叉点处飞行高度的一致性;d)保证平均飞行高度满足5.5的相关规定。5.6.4航迹规划结果应通过飞行航迹仿真进行评估、验证规划的可行性和正确性。5.7飞行速度与采样率5.7.1无人机航空磁测测量时飞行速度应保持基本一致。当测量系统的数据采样率较低时,应尽量采用低速飞行。5.7.2数据采集密度主要受航空磁力仪系统的带宽、采样率和测量比例尺的制约。可按式(1)计算最低采样率n:(1)6DZ/T04052022DZ/T04052022式中:n 最低采样率,单位为次每秒(次/s);v 作业无人机的最大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22、);P 要求在异常上最少采样点数,每个异常至少应由三个采样点组成,单位为次;S 探测对象的最窄异常宽度,单位为米(m)。5.7.35.7.3无人机航空磁测选用10次/s 的采样率较合适。原则上,采样间距应小于或等于按测量比例尺制图时图上1mm 代表的距离数,但最低采样率不应小于2次/s。5.8导航定位及精度5.8.1导航定位方法5.8导航定位及精度5.8.1导航定位方法导航定位应选择满足定位精度要求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或组合导航定位系统。5.8.2导航定位精度及偏航距5.8.2.15.8.2导航定位精度及偏航距5.8.2.1所用导航定位系统的定位精度采用静态定位精度(均方差)来衡量,观测数据时间
23、不少于2h,静态定位精度(均方差)应优于2m。5.8.2.25.8.2.2导航精度以每条测线实际飞行的航迹偏离预定测线位置的距离(即偏航距)衡量。偏航距应小于30 m 或不大于1/5主测线线距。5.8.2.35.8.2.3对连续偏航大于偏航距设计要求,长度大于测量比例尺成图长度10 cm 的测线,应进行补测。补测测线两端与合格测线重复长度不得少于2 km。5.9磁日变观测5.9.15.9磁日变观测5.9.1在航空磁测中磁日变引入的误差较大,测量期间需同时进行磁日变观测。5.9.2采集磁日变数据并用于对航空磁测原始数据校正,确定磁场基值,监视磁暴与磁扰发生及其对航磁测量的影响。5.9.35.9.
24、3磁日变站的控制半径原则上应不大于300 km。测区较大时,应采用多个磁日变站同步观测。多架无人机进行航磁测量时,应确保每架无人机作业区域处于磁日变控制范围内。在不具备设置多台磁日变站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加密控制线的方法减小磁日变影响。5.9.45.9.4磁日变站址应选择在磁场平静、磁梯度小、人文干扰小、地形平坦开阔地段,要求对以探头为中心半径2m 的平面四方位测量9点磁场值,磁场变化不超过设计均方误差(总精度)的1/2。探头位置和高度确定后,应保持不变,探头位置与仪器主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 m;当采用电瓶供电时,二者的距离应大 于 1m,探头与建筑物或其他人文干扰之间的距离均应大于15 m。
25、5.9.55.9.5日变观测磁力仪,应选择与航空磁力仪同等测量精度的磁力仪。5.9.65.9.6确定磁日变观测采样率、记录方式和噪声水平。日变观测采样率宜与航空磁力仪采样率相同,最低采样率不应小于2次/s。5.9.75.9.7确定磁日变校正方法;采用多台站磁日变测量时,应明确磁日变归算和校正方法。5.9.85.9.8磁暴期间,不得进行航空磁测。当磁日变记录连续出现梯度大于5nT/3min的非线性变化大于5min时,应停止飞行并对连续出现超标的测线段进行补飞。5.10数据收录5.10.1数据收录形式5.10数据收录5.10.1数据收录形式无人机航空磁测采用数字收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记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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