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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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3篇 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状况调研报告1 一、收结案状况 2022年受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3件。2022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2件。均已结案。目前有一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未结,为2022年10月23日立案,此案正在沟通调解中。 二、审判体系建立状况 我院近年来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相对较少,没有成立特地庭室,但考虑到环境资源案件的重要性和特别性,在审理时都是由阅历比较丰富的员额法官进行审理。 三、审判中的突出问题 1、该类案件涉及专业术语、专业学问较多,与之前常见的案件类型不同,审判中觉得学问匮乏。 2、犯罪中涉及的特别物品、数额数量不准确。比如,污染环境罪中
2、许多化学物品、有害物质干脆影响案件的入罪、量刑;有的靠口供不精确、不合适,有的虽有环保等专业部门的说明,但缺乏中立性、司法权威性。 四、看法和建议 1、加强专业学问培训。法院系统可以组织本事域审判专家对该类案件的审判实务工作、专业学问技能进行指导培训。 2、建立取证规则。该类案件由侦查机关对相关污染物、数量、数额等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进行专业鉴定或司法认定。 3、成立特地合议庭或由专人审理。鉴于该类案件干脆影响民生,且案件较为专业,基层法院没有条件成立特地庭室的状况下,可以由专人审理,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提高效力,节约司法资源。 4、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可以在移送的该类案件中附上相关专业部门(
3、如:矿业、林业、环保)的联系人及电话,便利审判中对专业学问、问题进行了解、沟通,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状况调研报告2 主任、副主任、各位员:依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支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先学带队,县人大法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于9月中旬深化到县人民法院及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一、基本状况2022年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完善环境资源特地化审判机制的要求,商城县人民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环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统一了案件受案
4、范围。今年5月内设机构改革后,环资案件统一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理,组建了由三名员额法官组成的行政环资审判团队,加强和完善了“三审合一”工作机制。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立足审判职能,工作有序开展商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65件,审结64件,其中非法狩猎27件、盗伐滥伐林木27件、非法采矿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5件。受理涉环境公益诉讼案4件,审结3件(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1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理念,提升效果2022年5月商城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环资
5、案件统一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理,新组建由三名员额法官组成的行政环资审判团队,加强和完善了“三审合一”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了环资案件的裁判尺度,提高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也促进了环资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职能的同时,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主动探究和提升生态环境资源爱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机制,引导、督促当事人原地或异地修复受损生态,并挂牌成立“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3处,生态修复效果明显。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引导被告人缴纳修复费用,在财政部门设立“复植补种”特地账户,并将环境资源损害修复程度作为量刑
6、参考因素。探究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对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作用。商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严格而有温度的司法守护商城的绿水青山,环资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确定。(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爱护合力商城县人民法院主动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连接机制,建立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深化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健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四)开展宣扬教化,强化司法裁判预防和教化功能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扬工作,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
7、作用,增加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爱护意识。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爱护日”或就生态环境资源重大案件审判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典型案例,宣扬相关法律政策;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扬报道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托审判工作,通过巡回审判、邀请旁听庭审、编印宣扬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扬;到环境资源案件案发地组织公开庭审,对旁听群众进行法治宣扬教化;通过法院庭审直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步直播案件开庭,扩宽宣扬渠道。切实做到审理一案、教化一片。三、存在的问题(一)环资案件困难,事实认定难环资类案件持续增加,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涉及一审、再审、发回重审三大类型,这对环
8、资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须要的专业学问更为全面、司法理念更为先进,精力投入更为巨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目前人员配备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须要,普遍存在取证难、认证难、鉴定难以及因果关系难认定等问题。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推断比较困难,损害赔偿的范围难以认定,有的直观、有的有隐形损害,不同的专业机构结论不一样。具有环资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少且评估鉴定费用昂扬,无法满意环境司法的需求。相关配套制度如专家询问经费保障、专家库的维护等仍不完善。(二)环资案件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资案件在执行内容方面除了金钱执行义务以外,还时常包括行为执行义务,如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9、复原的质量、复原原状以及后期的管理等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执行队伍还无法满意现实需求,涉及行为执行义务的履行,还需与其他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三)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连接仍需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连接机制已初步建立,但尚未形成长效化的联动连接机制,存在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连接部门联动不够刚好、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由于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要求有所不同,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对于证据标准、事实认定、鉴定评估、案件定性等相识不一。如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方面,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磋商供应的鉴定看法,只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为诉讼供应的鉴定看法,必需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规范。再如环境损害
10、刑事案件方面,行政执法部门注意事实认定、入罪证据等,对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等影响量刑的证据收集不充分,导致移送案件的证据不全或达不到刑事证据要求。四、建议(一)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爱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加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力协作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净空、净土、净水”保卫战,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爱护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作用,依法审理法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连接。坚持爱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原则,协调好当事人应担当的刑事、民
11、事、行政法律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刚好有效修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二)建立完善环境资源特地化审判体制机制坚持服务审判、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有序地推动环境资源特地审判机构建设。主动探究解决目前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配足配强力气,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事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仔细总结阅历,完善推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正的确施。(三)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支撑体系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涉及面广,须要不断加强案件审判所需的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快培育我县环
12、保公益组织,充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在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建设,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方法、程序和管理,解决鉴定难、周期长、费用高的问题。切实解决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所需费用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及修复效果评估,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连接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执法联动、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共同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四)大力营造环境资源司法爱护良好氛围建立环境资源司法爱护常态化宣扬机制,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扬,推动环境法治宣扬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教化引导公众关注环境问
13、题,增加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爱护环境的自觉性。通过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扩大审判的社会影响。注意环资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环境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司法公开,依法刚好向社会公开环境资源审判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环境资源司法爱护的良好氛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状况调研报告3 为协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状况的报告,9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同志率省人大内司委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赴连云港、无锡两地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
14、研组实地考察了当地环境资源相关工作,在听取所到市及部分县(区)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由检察、公安、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城管、海关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状况,听取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看法和建议。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状况 我省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工作探究较早,2022年太湖蓝藻污染事务发生后,无锡市法院于2022年5月正式组建了全国其次家、江苏第一家环境资源爱护庭。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省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爱护的重大关切,深化实行党的十八大和十
15、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发展新阶段。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591件,审结1305件,所受理的案件数量较2022年之前大幅增加。为深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建设漂亮江苏供应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我省法院不断强化复原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自觉担当维护环境公益的社会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主动维护公民法人的环境资源权利,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保执法职能,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全省法院主
16、动推动环境司法理论和制度创新,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复原性司法理念,探究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对有可能实行肯定措施复原原状的,在判决污染者担当赔偿责任的同时,责令其或者由第三方机构代替进行复原原状,并尝试运用替代性修复、补种复绿等方式复原生态环境,取得了肯定的成效。连云港市法院针对滥伐、盗伐林木等案件,除判决被告人担当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判决其补种林木。2022年以来,连云港法院共判决11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补种树木3315株,要求被告人对树木管护1年,以保证补种树木存活;于今年7月在云台农场建立了占地400亩的“连云港法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该法院在两起水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鉴于被告人的确无经济实力担当全
17、部环境修复费用,创建性地引入“劳役代偿”制度,让两名被告人在2年内从事总计960小时的环境公益劳动,以弥补环境损害赔偿金不足部分。无锡市法院在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时,在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同时,还要求非法捕捞者对遭遇损害的渔业资源进行有效补偿。 (二)创新环境司法模式,不断推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为深化贯彻十八大精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省法院于2022年11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了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统一由一个审判庭审理,并将环境资源案件由部分法院集中管辖,有效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保证了案件审判的质
18、量和效果。省法院和无锡、南京等6家中级法院组建了环境资源审判庭,31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合议庭。无锡市法院于2022年明确四家基层法院跨区域管辖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形成了“以责任担当为引领、制度创新为依托、公益诉讼为突破、大联动协调机制为抓手”的环境司法无锡模式,这一模式在环保部和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会上,被评为制度创新全国最佳事例。连云港市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判工作的看法,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司法管辖机制,全市六个县区环境资源案件统一由海州区和连云区法院集中管辖,既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也避开了可能发生的地方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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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环境 资源 审判 工作 情况 调研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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