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务做什么】篇二:非贸付汇税务相关指引政策+计算+申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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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背景:上市公司遇到非贸付汇时,错综复杂的备案程序,一不小心就可能给企业带来漏缴税款的风 险,此时税务同学该做那些配合工作?本文已一一整理外贸付汇的概念、税款计算、备案、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等实操问题。(小目标:小白通过本文就可以在理解的基础上并独立完成此项工作)目 录一、非贸付汇概念二、非贸付汇涉及的税务相关工作1源泉扣缴2指定扣缴3支付备案4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作为进项抵扣5代扣代缴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三、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四、实操指引 1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2扣缴合同信息采集/备案【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3代扣代缴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企业所
2、得税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申报及缴纳】 4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5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流程6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进项五、备查资料管理一、非贸付汇概念非贸易付汇是指境外企业或机构在我国境内发生劳务收入或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利 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所得以及与资本项目有关的收入时,由境内企业对其支付外汇的一种行为。境外企业或机构在我国境内取得非贸易收入所得,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积极所得,也称非源泉控管所得,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即对其营业利润要在其提供劳务的机构、场所所在地征税,一般对其根据不同情况,核定10%30%的应税所得 率,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
3、营业利润,适用25%的法定税率;另一类是消极所得,又称源泉控管所得,是指除劳务所得以外的其他非贸易收入所得,对其按照全部非贸易收入所得适用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中外税收协定中约定有优惠税率的国家的非居民企业可以申请适用优惠税率。二、非贸付汇涉及的税务相关工作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二款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
4、业所得税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 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 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
5、税,实行源泉扣 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 指定扣缴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
6、报的。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3 支付备案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 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二)已废止(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
7、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4 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作为进项抵扣第二十五条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
8、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5 代扣代缴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常见误区】问: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中第七部分第(四)点“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请问如何理解这句话?有哪些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于加计抵减政策?答:39号公告中所述的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因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已经享受了出口免抵退税、出口免税、零税率等政策,在税收的实质上是没有负担进项税
9、额的,因此无法适用加计抵减。与代扣代缴增值税款无关。三、税款计算【情况1】非居民企业与境内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假设该合同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同约定各项税款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合同价款100元(含税),如何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及附加?(假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附加税费共计12%,企业所得税10%)分析:增值税为价外税,计算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含税所得额应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额计税依据:100/(1+6%)=94.34扣缴增值税=100/(1+6%)6%=94.346%=5.66元扣缴企业所得税=94.3410%=9.43元扣缴附加税费=5.6612%=0.6
10、8元实际应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税后价款=100-5.66-9.43-0.68 = 84.23 元【情况2】非居民企业与境内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假设该合同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同约定各项税款应由境内接受方企业承担,合同价款84.23元(不含税),如何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及附加?(假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附加税费共计 12%,企业所得税10%)分析: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而附加税费为价内税,因此,在换算非居民企业的含税所得额时,应使用以下公式:计税依据=不含税所得(1-所得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2%)计税依据=84.23/(1-10%-6%12%)=94.34元扣缴企业所得
11、税=94.3410%=9.43元扣缴增值税=94.346%=5.66元扣缴附加税费=5.6612%=0.68元折算的包含各种税款的合同总价款为(84.23+9.43+5.66+0.68 =100元)(与情况一可验证)实际应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税后价款84.23元【情况3】非居民企业与境内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假设该合同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同规定所得税由非居民承担,其他各项税款由境内接受方企业承担,合同价款100元,如何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及附加?(假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附加税费共计12%,企业所得税10%)分析:对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100元不含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12、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但附加税费为价内税的,应换算为含附加税费的金额,计算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此种情况下计算税款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税依据=含附加税所得额=不含附加税所得额(1-增值税税率12%)计税依据=100/(1-6%12%)=100.73元扣缴增值税=100.736%=6.04元扣缴附加税费=6.0412%=0.72元扣缴企业所得税=100.7310%=10.07元包含各种税款的所得额应=(100/(1-6%*12%)*(1+6%)=106.77元(亦为100+6.04+0.72)应支付非居民的价款为106.77-10.73-6.04-0.72=89.94元【情况4】非
13、居民企业与境内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假设该合同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同规定所得税由境内公司承担,其他税费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合同价款100元。如何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及附加(假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附加税费共计 12%,企业所得税10%)?分析:对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100元不含所得税、含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增值税属于价外 税,所得税及附加税费为价内的,应先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价款。此种情况含税价款计算公式推导:设企业的计税依据为a,应缴增值税为T。由于附加税费为价内税且由外方负担,所以在推算计税基础时不需考虑。则(100-T)/(1-10%)=a且T=6%a因此(100-
14、6%a)/(1-10%)=a a=100/(1+6%-10%)计税依据=合同价款(1+增值税税率-所得税税率)计税依据=100/(1+6%-10%)=104.17元扣缴增值税=104.176%=6.25元扣缴附加税费 =6.2512%=0.75元扣缴企业所得税=104.1710%=10.42元全含税价款应为100+10.42=110.42元应支付给非居民的价款为=110.42-6.25-0.75-10.42=93元四、实操指引注:以下“操作步骤”模块均以上海电子税务局操作为例(各地实操有些微区别,例如上海源泉扣缴、指定扣缴均需要做合同合同,而北京只有指定扣缴需要合同备案)1 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15、(一)业务说明:境内机构与非居民开展业务,首先应为其办理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以便后续开展合同备案、税款扣缴、对外付汇等业务。扣缴义务人可在电子税务局为缴纳预提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办理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非居民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的,扣缴义务人也可对档案信息进行修改。(二)业务前提:1. 纳税人有实名比对且实名验证的办税员;2. 纳税人掌握非居民基本信息,且可据实填写相应信息。(三)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四)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中央“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找到“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功能入口。1. 输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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