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范文篇一 为了给违法违章建筑户自行拆除、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经探讨确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内,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凡在该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视情减轻或免于处理。否则,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并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通知! xx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5月19日 范文篇二 刘江: 经查,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状况下,擅自由团结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户于7 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
2、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担当。 当事人: xx县行政执法局鹤立中队 年月日 范文篇三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依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其次条本市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的违法建筑,即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阻碍公共平安、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构)筑物,不受法律爱护,必需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内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确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设、园林、工商、公安、信访和监察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亲密协作,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应当刚好自行拆除各自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罚款。 第五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免于罚款。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确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送达当事人;对干脆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纳公
4、告形式送达。 当事人必需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确定限定的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第六条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清理拆除现场。个人应将拆除的违法建筑废弃物集中到指定地点,由有关部门组织清运;单位拆除违法建筑废弃物,根据市政府建筑渣土清运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运往指定地点。 第七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区人民政府依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三八条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在建的违法建筑,必需马上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八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市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前发布强制拆除公告。 第九条强制拆除中所涉及当事人财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所须要的费用由当事人担当。 第十条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第十一条阻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赐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支持政府对违法建筑的治理,举报违法建设和违法行政行为。 举报电话: 市规划局: xx区:68834xx xx区:xxxxxx 第十四条其他区县(自治县、市)拆除违法建筑,参照本通告执行。 第十五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