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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布式能源政策导向和建议(韩晓平)能源9能源6 分布式能源是指分布在用户侧的能源梯级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设施,通过在现场对能源实现温度对口梯级利用,尽力削减中间输送环节的损耗,实现对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分布式能源将依据用户对于各种能源产品的不同需求,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按需转换,实现系统与投资的最优化。它将采纳先进的低排放技术,并利用温室大棚等设施将污染物资源化,将环境代价降至最低。它将依靠于信息通讯技术和智能限制技术的成果,实现现场无人职守。目标是建立一个以低压电网,冷热水管网和信息网络系统联合构成的能源网络系统。 这是由于上述特性,分布式能源深为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认为它将成为人类能源
2、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成为目前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最佳技术选择。 对于分布式能源的看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标尺 就全世界来看,能源利用效率越高、环境爱护越好的国家,对于发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技术的越热衷,政府的激励支持政策越明确。 以欧洲的丹麦为例,她是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在过的近20年中,GDP翻了一番,能源消耗却没有增加,污染排放反而大幅度下降。丹麦是世界公认的已经实现了经济发展和资源消耗,以及环境爱护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成为世界的楷模。丹麦政府激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其中包括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的看法最为显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和税制,并坚决贯彻执
3、行。自11010年以来,丹麦大型凝气发电厂容量没有增加,新增电力主要依靠安装在用户侧的,特殊是工业用户和小型区域化的分布式能源电站(热电站)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供应的,热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61.6。丹麦新的目标是在2022年到2022年阶段,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11010年的水平降低21。 丹麦对于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实行了一系列明确的激励政策,先后制定了供热法、电力供应法和全国自然气供应法,以及对相关的各项进行了法律修正案,在法律上明确了爱护和支持立场。电力供应法规定,电网公司必需优先购买热电联产生产的电能,而消费者有义务优先运用热电联产生产的电能(否则将做出补偿);11010年丹麦议会决议
4、,1MWe以上燃煤燃油供热锅炉强制改造为自然气或垃圾为燃料的分布式能源项目(热电站),对此类工程的建设赐予财政补贴并辅以银行信贷实惠。例如在供热小区中,对热电工程赐予信贷实惠(利率2,偿还期20年),对自然气热电站,赐予30的无息贷款,赐予0.07元丹麦克朗/kWh的补贴。 欧洲的另一个样板是荷兰, 2000年底的能源效率比11019年提高22.3%。 11018年,荷兰启动了一个热电联产激励安排,制定了重点激励发展小型的热电机组的实惠政策。实践显示,荷兰的分布式能源为电力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热电联产装机容量由11017年的2700MWe 猛增到19101年的7000MWe, 占总发电量的48.
5、2。荷兰实行了能源税机制,标准为6.02欧分/kWh,但绿色电力可返还2欧分。 荷兰颁布了新的电力法,给予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特殊的地位,使电力部门必需接受此类项目的电力,政府对其售电仅征收最低税率。由荷兰能源安排部门起草的环境行动安排中,电力部门将主动运用清洁高效的能源技术以担当其对环境的责任。其中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是最为重要的手段,将负担40的二氧化碳减排任务。 日本不仅是亚洲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在全世界也位居前列。由于日本缺乏能源资源,政府高度重视提高能效,颁布了不少实惠政策,诸如:建立环境爱护基金,制定允许分布式能源并网的政策。自11011年东京国立竞技场第一号热电机组运行起
6、,截至到2000年,分布式能源项目共1413个,总容量2212MWe。其中工业自备项目411个,容量1734MWe,平均每个装机规模仅为4217kW;民用项目1012个,容量478MWe,平均每个项目装机仅477kW。近年,由于世界资源供应趋紧,成本增高,以及环境意识的空前加强,日本全国上下热衷于分布式能源,微型燃气轮机、燃料电池、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四处开花,仅美国卡伯斯通一家公司近2年就在日本销售了近千台2860kW微型燃气轮机。 分布式能源能够在日本快速发展,关键是政府的有效干预。11016年5月日本通产省发布了并网技术要求指导方针,使分布式能源可以实现合法并网。11015年12月又更改了电
7、力法,并进一步修改了并网技术要求指导方针,使拥有分布式能源装置的业主,可以将多余的电能反卖给供电公司,并要求供电公司为分布式能源业主供应备用电力保障。此外,分布式能源业主不仅能够得到融资、政府补贴等实惠政策,还能享受减免税等激励。 从上述一些国家的胜利阅历中可以看到,国家层面的法律保证和政府层面的执法决心和政策的可落实性,以及执行层的力度是发展分布式能源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 中国对于分布式能源的政策现状和差距 作为中国能源行业的从业者,我们不得不正视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巨大相识差距。犹如我国目前的能效水平和环境爱护水平一样,激励分布式能源等先进技术的法律政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在
8、世界上仅停留在一个相当时级的阶段,大约存在着1520年的差距。 尽管作为分布式能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的热电联产事业,在新中国已经存在了50余年,装机容量已经达到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14.58%,2002年供热总量达到13.9亿GJ,已经为中国的节能和环境爱护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在中国全国人大颁布的400多部法律中,紧紧只有节能法中提及“热电联产”一次。 1910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39条规定,国家激励“热电联产”和“热、电、冷技术”。节能法是中国节能工作者不断的努力的结晶,这一法律的颁布的确对于节能工作特殊是“热电联产”事业起到了肯定的主动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和一些垄断企
9、业节约资源意识还存在差距,节能执行层建立也存在着兵齐马不齐的问题,致使国家对热电和热电冷技术的激励政策未能化为志向的推动力。 2000年为了澄清相识,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当时的国家发展安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急计基础2000 1268号)“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这是中国节能环保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中曾经明确规定符合指标的热电厂,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规定主动支持:“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运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
10、占地小、爱护环境、削减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务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推广。”这是中国政府部门首次在行政规章中列入了支持分布式能源的条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但是,分布式能源在中国的发展并不能令人满足,尽管2000年以来,世界各国的分布式能源已经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可是在中国的情景基本上还停留在原地踏步的窘态,几个试验工程均不够志向,因为分布式能源项目在中国连合法并网的问题至今都悬而未决。电力部门处于企业自身利益而不愿协作的看法并不难理解,因为全世界在发展分布式能源之初都曾遇到这一阻力,其他国家的解决阅历是实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关键是政府主管部门要有目标、有要求,建立明确无误的产业
11、政策导向。 电力法是中国当前最受争议的法律之一,它的立法基点首先是爱护投资者、经营者,而不是首先爱护运用者(消费者)。特殊是在第25条中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以此剥夺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给予消费者公允交易和选择的权利。电力法第63条进一步规定:“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一个利益集团就是这样将自己的垄断利益法律化了。此后颁布的电力供应与运用条例第30条更进一步地规定:“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平安,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其中之
12、一就是:“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政府将裁决的权利交给了当事一方的企业,也就是说供电企业不同意,你就别想建分布式能源。对于拉闸限电无需赔偿的供电企业,就利益而言有什么理由要同意用户运用分布式能源?用户节能、环保、节约能源开支与供电企业有何相干?供电公司还可能因此削减供电收益,当然不行能希望供电企业会自觉地“主动推动”分布式能源的建设。这是政府必需肩负的责任,因为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公共利益。欣慰地是电力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全面绽开,我们希望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作为新电力法的核心,依照“三个代表”的思想把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有益于先进技术的应用,并明确
13、规定各级政府的职责,以便人民群众对有关政府官员的监督和问责。 观念更新当务之急 自2002年夏季起,中国日益严峻的资源短缺问题渐渐呈现,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拉闸限电”。2003年有19个省市出现供电惊慌,2004年“拉闸”问题已经扩大到了24个省市,严峻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常见的“拉闸限电”造成很多企业不能按时完成订单,使中国企业好不简单建立起来的国际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各方面都为此的蒙受了巨大损失。日前,上海的一些外资企业为此联合致函中国政府,希望政府变更对分布式能源的观念,这一事务引起了中心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原来很多专家与能源业界人士,甚至政府的一些主管领导,都预料到了这
14、次电力的短缺,有些领导还曾乐观地认为分布式能源将因此带来一次契机。然而,事与愿违,分布式能源不仅未能因为这次电荒、煤荒而得到发展,反而仅有的一些有限政策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了。 因为担忧在电力供应惊慌的局面下,地方政府和企业会大上“小火电”,先后发文“禁止违规建设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要求全部13.5万以下的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工业性试验和新技术示范项目,必需与燃煤凝汽火力发电项目一样根据基本建设程序报国家批准。未经国家批准的项目,银行不得贷款,设备厂家不得供货,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还特殊强调:“电力工业进入了以大机组、大电网、超高压的新阶段”。这对于投资几十、几一百零一万,容量只
15、有几十、几一百零一千瓦的分布式能源项目无论如何也不行能前前后后折腾几年,根据市、省、中心三级,初步可行性探讨报告、可行性探讨报告、初步设计、工程开工四个步骤的“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程序”进行审批。一个发电项目花掉上千万进行前期工作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投资不过几十、几一百零一万元的分布式能源项目根本就是“不可思议”。 或许政府主管部门的初衷并不是要应付分布式能源,但是分布式能源项目确成了这一政策的唯一牺牲者。造成这一次电力供应的惊慌局势的干脆缘由是因为关闭三无小煤窑和治理马路超载,导致煤炭供应的惊慌,价格不断攀升。山西省内的电煤价格已经涨到250元/吨以上,秦皇岛下海的煤价高达380元/
16、吨以上,而江苏、浙江的煤价超过600元/吨,都翻了一番。面对这样高位的燃料成本,对于发电标准煤耗超过400克/千瓦的小火电项目根本就不存在生存空间。况且,在目前以民营经济和股份制为主体的小型电力项目经营者中,没有人会具备这样高的觉悟来“赔本赚叫卖”,完全是脱离实际和庸人自扰。 在国际上,激励发展分布式能源是作为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和政策手段。为了应对电力短缺,政府有关部门也推出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政策”,但是,依旧没有给分布式能源以机会。 中国政府爱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主要问题还是主管部门的观念有待更新。“大机组、大电网、超高压”这种“
17、大的必定就是好的”的电力发展观是一种特别落后的观念,违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科学发展观。假如大的就是最节能的,为什么世界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丹麦15年来大型凝气发电厂的容量没有增加?因为他们的观念是-用户端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才是最好的,因为实践证明分布式能源的用户端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最高。 究竟是什么缘由造成今日的电力惊慌?事实上正是因为几年前的“电力过剩”和电力改革中过于强调电力的商品属性。因为在上一个“紧缺过剩”周期中,批准建设的电力项目大大超过了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导致新建电厂电力无法出售,影响到国家投资回收和银行的还本付息,电力企业甚至也些政府机构都实行了激励用电的政策,以实惠电价
18、推动电采暖、电制冷和高耗能项目的“大干快上”,再加上向决策层发布错误信息,导致出现“三年不建火电”不正确推断。19101年起政府大幅削减电源新开规模,当年新开规模852万kW,11019年为583万kW,2000年为594万kW。与前一个五年安排期间相比较,新开发电项目规模降低了40。 到2002年缺电问题起先显现了,因为电力项目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周期太长,投入太大,完全无法应对市场的改变。而且,所批项目明确向建设周期长的超大型电力项目“倾斜”,而不是倾斜于效率更高,并有利于优化用电结构的热电项目,结果导致了今日严峻缺电的局面,据悉2022年才会缓解。现在电力供应惊慌了,又在以每年34千万千
19、瓦的规模批项目。最近,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戴彦德副所长和国家电网公司动力经济探讨中心胡兆光总工在接受中心电视台采访中,都表示担忧2022年以后会出现类似上一个周期的“电力过剩”。历史是螺旋发展的,但是我们总不能因此就一次又一次地拷贝克隆我们曾经犯过的错误,然后通过“涨价”和“限制”来解决问题。归根究竟是行政审批制度造成了一次次的缺电轮回,说明依靠行政审批来限制经济增长的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目的是实现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维护和确保政府某些部门的行政权利与“权威”。这种“一会儿激励,一会儿限制”的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的问题,首先,建设这些高耗能项目就
20、是各级政府批准的,实惠电价也政府给的,大多数项目的资金来自银行,你现在没有电了,就可以不认帐了,将来钱怎么还?政府的信誉又怎么说?这是一个特别肃穆的问题,假如政府的信用受到置疑,企业和个人都会相继相仿,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就会彻底动摇。 中国已经加入WTO,目前正在努力争取世界各国接受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观念是“交易原则代替行政审批”,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公允有效的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交易原则,并保障交易的公允实施。我们能不能更多的采纳资源消耗与资源节约交易、环境污染与环境减排交易、土地利用与耕地再造交易、水资源占用与节水交易和电力需求方与供应方干脆交易等新的行为模式来
21、代替目前的项目审批制度。为什么不能更多地发挥行业主管机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创建力,授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更多的监管权利,而非要由一个实力有限的机构来确定一切。假如中国必需依靠行政审批制度才能保证不会“天下大乱”,那我们加入WTO干什么?又何必要世界各国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地位呢?不如回到安排经济的老路上。 发达国家的胜利阅历已经为我们指明白道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建立更加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主动发展分布式能源技术,推动新型能源服务体系的普及,是我们解决当前能源供应困难,避开“紧缺-过剩”轮回再现的正确途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目前依旧是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中国发展的唯一选择就是想方设法地,调动一切主动性,全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削减环境污染。而分布式能源技术无疑是可以帮助中国打赢一场可持续发展的“人民斗争”,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学习国外先进阅历,转变观念,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推动这一技术在中国的快速发展。 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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