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实施.docx
《2022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实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实施.docx(3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月实施为了爱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条例并将于下月实施,下面是具体内容。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该条例将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设区的市可严于条例划分标准详细划定爱护范围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较修订草案增加了诸多条款。表决稿规定,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应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县(市、区)政府可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或依法托付有关爱护管理
2、机构进行执法。在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方面,表决稿规定,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应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总体规划应包括生态环境爱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爱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绘制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依据爱护须要,根据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保须要,可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详细划定爱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审查。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实施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编制、
3、修订或调整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实施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看法。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爱护标记、标牌、界桩。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为禁止开发区此外,表决稿把秦岭自然爱护区试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整体性、系统性爱护的区域,也划定为秦岭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爱护、科学探讨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爱护。表决稿还规定,自然爱护区的试验区、种质资源爱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爱护地准爱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自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4、重要文物爱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城,应划分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复原、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省秦岭生态环保总体规划的要求。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秦岭生态环保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各级政府应依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爱护责任。禁止在禁止开发区及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在秦岭矿产资源
5、开发生态环保方面,表决稿规定,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禁止在禁止开发区、相关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组织退出。严格限制在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限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采纳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削减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纳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
6、目釆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关闭。严格限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表决稿还规定,严格限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限制性具体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表决稿同时规定,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政府批准。
7、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以下是条例全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爱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爱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
8、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爱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详细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确定。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坚持爱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负总责。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相关的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爱
9、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编制;(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政策的建议;(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公告和相关信息;(五)探讨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爱护项目;(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当,其机构设置及详细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
10、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的须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管理机构。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爱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监督管理工作。秦岭的自然爱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爱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爱护工作。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
11、制度。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依据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须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托付有关爱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爱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秦岭生态爱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爱护、植被复原、矿
12、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复原和环境爱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地区赐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推动生态环境干脆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应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爱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激励社
13、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爱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激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科学探讨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爱护和生态复原等科技成果的应用。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化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爱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宣扬教化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爱护的舆论监督。第十四条 激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加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任
14、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便利公众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刚好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爱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赐予表彰嘉奖。其次章 生态环境爱护规划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爱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爱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
15、,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爱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爱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根据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依据秦岭生态环境爱护须要,根据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依据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爱护须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详细划定爱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审查,依法
16、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看法。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爱护标记、标牌、界桩。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
17、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连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根据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看法。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爱护、科学探讨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爱护:(一)自然爱护区核心区和缓
18、冲区;(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爱护区;(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1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四)自然爱护区试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须要整体性、系统性爱护的区域。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复原、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一)自然爱护区的试验区、种质资源爱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爱护地准爱护区;(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自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三)重点文物爱护单位、自然
19、文化遗存;(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其次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其次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爱护责任。其次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爱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须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实行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实行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状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
20、布。第三章 植被爱护其次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复原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封育爱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其次十四条 根据爱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爱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自然林、自然草甸爱护的实惠政策和措施,做好爱护工作。国家划定的秦岭自然林爱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其次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生态爱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安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22 陕西省 秦岭 生态环境 保护 条例 下月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