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修订案中首次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对特殊群体人权保障的问题演讲范文.docx
《试论宪法修订案中首次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对特殊群体人权保障的问题演讲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论宪法修订案中首次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对特殊群体人权保障的问题演讲范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试论宪法修订案中首次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对特殊群体人权保障的问题演讲范文 内容提要:随着XX年新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中国的人权法制建设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本文着重从特别群体的人权的宪法爱护的问题方面进行探讨,试图论述本次修宪的不足及对修宪的完善提出的一些浅薄的看法。 关键词:宪法修正案 特别群体 人权 XX年3月,随着新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新的宪法修正案经全体人大代表表决以高票通过了。在这次的修正案中,最令人鼓舞的一条便是将宪法第33条第三款改为“国家敬重和保障人权”,而将原来的第三款作为第四款置于其后。正如大多数媒体所言,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又一里程碑。这也是在我国政府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
2、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我国人权的又一胜利。然而,由于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其性质干脆确定了这部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不行能特别详细、具体,所以,当我看到整个修正案中只有这一条是干脆关于人权保障时,又不无感慨。因为这次修宪虽然规定了保障人权的条款,但由于规定过于原则,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具有司法上的可操作性。另外,由于保障人权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保障特别群体的人权,而这次修宪中并未曾涉及。 或许有人会疑问,原来宪法的第45条、第48条不是已经对特别群体的权利作出保障性规定了么?即便这次修宪中未再次涉及,也无妨呀。 但是本人却认为: 首先,并非一切特别群体都已经被宪法所爱护,宪法只爱护了其中的一部
3、分,如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特别群体是一个社会学概念,特指某些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特别地位及其生存状况。那些由于自身或社会缘由常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被称为特别。特别主要表现为经济力气、政治力气、文化力气的低下,正是由于这种力气的低下使得他们在社会竞争中处于特别不利的地位,体现为一种特别。其特征表现为: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因此,不论在哪个国家,特别群体的外延都是很广泛的。例如某些患有心理疾病或生理疾病的人,其同等工作权就简单受侵扰;再比如一些因为先天的身份性因素而干脆在找寻工作过程中遭遇卑视的人群。这些特别群体在人口数量上是不容忽视的,但在实际的生活待遇上却是被
4、人遗忘的。谈论至此,本人想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有一段涉及实质正义的论述,转述于此:“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不同等,作为社会制度或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必需从最少受惠者的角度来考虑补偿问题。”“补偿原则是指为真正对待全部人,社会必需更多的留意那些天赋较低和诞生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要求按同等的方向补偿有偶法因素造成的倾斜,通过法律手段使之重新同等。”事实上,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最少受惠者”的数量及类别却在不断增加;更令人悲伤的是原先仅因“偶法”因素造成的不同等却有可能因为法律的规定变成合法的不同等。例如公务员条例就规定肝炎携带者不能当公务员;律师法也规定受过刑事惩罚的人不能拥有律师执业证书。以上这些违反
5、宪法中关于一切公民享有工作权的法律法规干脆侵扰特别群体的权利。 其次,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在立法技术上是封闭性的,而非开放性的。这干脆导致公民权利的不完全规定。而假如宪法作为根本*不能将全部公民权利加以爱护,那么不知道哪部法律敢越俎代庖。如此以来,即便目前宪法有第33条第3款,而由于规定的不明确也将形同虚设。另外,作为特别群体而言,只在宪法中规定几种权利,是远远不足以保障的。因为针对特别群体人权的爱护,要求遵循以下五个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解决特别群体问题的过程中,国家不仅须要物质的扶贫,更重要的是人本的关怀和感情的投资。任何政府都必需以人民的社会权利和基本福祉为最高原则,最大限度地供应可
6、利用的资源,使公民的权利得以加速实现。确立以人为本的原则,民众不仅不必惧怕政府,而且应当义正词严地要求他们的“公仆”履行其本身的义务。“权利使得最边缘化、最没有势力的人或群体也能借助国家的或国际的法律框架向政府提出权利要求”。缺乏关怀和关爱的扶贫投入,其社会效益和人文效益只能是事倍功半,因为心怀牢骚的贫民哪怕得到再多的救济和福利,仍旧会对政府和社会感到不满,这并无助于社会冲突的缓和。相反,假如政府的物质投入有限,但扶贫的过程到处充溢人性和人道的关怀,其效果却反而是事半功倍。因此,突出特别群体中的“人本原则”,赐予特别群体社会的认同与人格的敬重是一个特别值得重视的问题。同等原则。同等是指人们在政
7、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所处的同等地位和所享有的同样权利。同等观念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与法同时产生的,是法的固有属性之一。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最早以法的形式作了确认:“法律对全部的人,无论是施行爱护或惩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全部公民都是同等的,故他们都能同等地按其实力担当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同等。”后来,随着人权运动的深化发展,人们又提出了权利同等原则,这比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又向前发展了一步。法律面前人人同等着重于强调反特权、反卑视,要求人人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而权利同等要求全体公民都应享有某些基本的、受到宪法爱护的
8、权利,即权利同等不仅仅包括政治权利的同等,还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同等,因此对特别群体的权利进行爱护首先要确立同等的原则。特别爱护原则。人权爱护理论兼有主动性和消极性双重属性,由于人权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和自身条件的不同,对一些特别地位的主体有必要实行特别的爱护措施,赐予特别爱护。特别群体作为权利易受侵扰,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是人权爱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对其爱护应实行特别爱护的原则。包括:禁止卑视原则。此原则主要是在消极意义上对特别群体权利所实行的爱护,其内涵为禁止对特别群体干涉并实行宽容政策,如女性与男性有同等的工作权,残疾人与健康人有同等的名誉权,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有同等的选举权与被
9、选举权等等。特别爱护原则。该原则要求国家于状况须要时在经济、政治、文化及其他方面实行主动措施确保特别群体能够获得充分发展与爱护,加速实现社会的整体同等。早在20世纪60年头,起源于美国民权运动的确定性行动就反映了该原则。西方学者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更是反映了对特别群体的特殊关注。第一个是同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在社会中享有的自由权利;其次个原则是差别原则和公允的机会均等原则。差别原则要求在进行社会化财宝安排时,假如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同等的话,这种不同等应当有利于最少受惠者,就是说,利益安排应当向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公允的机会均等原则,要求在公允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职位和地位向全部人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宪法 修订 首次 强调 尊重 保护 人权 特殊 群体 保障 问题 演讲 范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