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及思考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docx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及思考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及思考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及思考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近年来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实体经济的增长快速,非公有制企业的从业人员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从目前状况来,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如何有效的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现结合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的状况实际,现就加快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以下思索看法。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政策定位: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
2、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住房保障措施是以“单位补一点,个人出一点,国家免一点”的方式解决个人住房消费问题;主要政策保障目标群体是:在保障全部职工的基础上,适度倾向于为中低收入人群服务;保障标准是:基本住房(自住住房)需求。其筹资基础是以单位强制资助,国家赐予免税实惠为核心支柱;运作特点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低存低贷”的准金融模式。普惠性、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等是其最为明显的特点。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筹集方式完全采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但其资金运作又有着住房金融的存贷款运作特点。据统计,2022年,全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4.95万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仍较低,其中一半以上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分布在三资、私营、民营和个体企业,不为劳务派遣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状况也较普遍,特殊是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后勤人员和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劳务派遣员工缴存率也很低,而全部这些职工恰恰是上有老下有小、收入低负担重、最须要住房保障和扶持的困难群体;对这些职工如住房公积金缴存缺失,严峻威逼到政府政策的初衷,威逼住房保障事业、城镇住房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一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假如不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不足以担当全社会住房保障的重任,其保障功能受到较大局限,这无疑违反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因此,我们应把着眼点放在
4、扩大归集面上,主动拓展在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才有生命力,住房公积金事业才能进一步兴盛发展。二是推动依法行政,保证政府公信力真正实现的内在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对不按时足额缴存的,条例作了明确的处理规定。因此,主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体现国家政策法规的肃穆性,是实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三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重要基础。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工资收入低、住房条件差,
5、由于没有建立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因而就不能享受低存低贷和互助功能的实惠政策。长此以往,这部分职工家庭买不起住房,新的住房困难户不断产生,由此会增加政府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做大做强非公有制企业的重要环节。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防止人才“跳槽”,实行了虚发奖金、拖欠工资等消极方法,人为的增加了企业与职工的冲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改善企业与职工关系,增加企业对职工的凝合力和向心力,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为非公有制企业树立了依法运作的形象,提高竞争力。二、目前非公有制企业难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缘由。存在的问题多数为:执行偏差、政策设计不到位、管理松散、法制乏力等问题
6、。(一)政策设计存在缺限。一是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具有行政处理和行政惩罚权力,但没有出台详细化的行政执法实施方法,对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详细行政执法权限没有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导致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赐予行政惩罚时常常遭受各种各样的阻碍。二是法规强制性不足。住房公积金中心是条例明确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但条例所规定的行政执法手段却很单一,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和必要的检查或审查权,比如检查财务账簿、审查冻结账户、划拨相关资金等权限,使得住房公积金中心面对违反条例规定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各种违反条例的行为感到力不从心,甚至手足无措。 三是职工诉求渠
7、道不通畅。条例中只提到职工有权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但对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或不按期、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侵权行为,没有规定职工维权的司法救济渠道,使住房公积金纠纷解决途径不明朗、不畅通。四是按目前管理体制,中心作为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力虚弱。(1)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单位定性造成其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不强。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各类单位和社会公众眼中的行政执法主体权威性不够,在遭受执法阻碍时显得力不从心。(2)现行的运行机制,使得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社会影响力不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用、营运等往往是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个部门进行,工作力度不够。(3)住房公积金中心行
8、政执法检查权力缺失,使其无法依据客观实际对违法单位作出详细的惩罚措施并有效实施。一是住房公积金中心不能像财政、审计等部门那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财务帐薄和银行账户进行查(审)阅。二是住房公积金中心从目前的管理手段上,还无法全面驾驭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详细在岗职工人数、月工资标准以及单位经营状况等基本状况,因此,在单位不协作、不帮助或者拒绝供应有关财务凭证的状况下,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法或者很难作出惩罚确定。(4)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身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二)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法制意识不强。一是人员流淌性大。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多为科技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素养要求不
9、高,如劳动力资源充裕,劳动用工的主动权主要在企业,用人制度特别敏捷,完全由其自主确定,依据自己的业务发展改变,不断调整变换人员,而工作人员也会依据自己的实力,收入和个人发展的须要变换工作,且用工制度不健全,很多单位与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工资收入差异很大。非公有制企业效益好的单位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专长人员工资收入很高,年薪可达几十万元,甚至上一百零一万元;效益差的单位及没有技术、没有专长的一般人员工资收入很低,年薪甚至只有几一百零一、几千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过低,造成低收入职工在解决住房公积金困难方面作用有限,有认为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的片面相识,影响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看
10、法,因此低收入职工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动性普遍不够。三是工资收入不稳定。非公有制企业都是依据经济效益来发工资奖金。其收入包括底薪、奖金和提成,底薪一般较低,效益好的奖金、提成是底薪的几倍。效益差的只发底薪仅够生活费,另外,由于住房公积金除定向用于自住住房消费,职工一生中假如不购房、不建房,就只有等到退休才能提取,缴存和运用时间段过长,也影响了一部分,特殊是流淌性较大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动性,他们更关注的是短期收益。四是外来打工人员多。首先在这些非公企业中,特殊是城镇私营企业中,大多数职工的工资水平还较低,每月在职工工资中扣除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实发工资相对更少,企业业主认为影响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及思考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关于 加快 推进 公有制 企业 建立 住房公积金 制度 探索 思考 我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