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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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 摘要:农夫工社会保障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文章考察了农夫工权益保障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农夫工社会保障的内容,并提出农夫工社会保障的法律爱护网构建。关键词:农夫工权益;社会保障;构建2022年的金融危机打破了国际经济原有的平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有许多的农夫工返乡,农夫工在进城返乡的迁徙中,更须要在法律上对其权益有相应的保障。课题组成员在阶段性成果农夫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探析一文中,分析了农夫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内在缘由,认为在一个法治社会,对农夫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特别有必要。本文在前期成果中对农夫工社会
2、保障的大环境农夫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建议的基础上,对山西省农夫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构建进行初浅探析。一、农夫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构建建议(一)核心层次废除户籍制度,实现农夫工在城市里的“国民待遇”农夫工权益的缺位与受损表面上是现行法律政策的问题,但更深层次的缘由应归究于缺乏必要的基点与制度支撑,作为以限制公民流淌或实质上限制农夫流淌为己任的户籍制度依旧合法存在有很大关系,即现行宪法没有给予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没有宪法保障下的迁徙自由,在实际生活中处于二等公民地位的农夫工即使进入城镇,其择居权、就业权、受教化权、社会保障权等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宪法中给予公民以迁徙自由的权利,并以此为基点
3、,构筑新的城乡体制,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彻底清除劳动者的身份标签,消退城乡劳动力流淌的障碍,是解决农夫工问题的根本或称基础所在。(二)基础层次逐步建立与完善以爱护农夫工权益保障的劳动法律体系完善的劳动立法的标准,从内容上讲,应当逐步与国际劳动标准相吻合;从形式上讲,应当是一个宪法之下,以劳动基本法为主体,以农夫工社会保险制度为中心,有层次性,逐步细化的法律系统,它由不同位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遵循法律体系中不同位阶法的一般原则:上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必需能够通过下位法的详细规定得以贯彻,下位法的内容不得与上位法的内容相抵触,否则将归于无效。这有利于
4、法律的权威与统一,也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夫工的利益。2022年有关劳动的立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使得农夫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得到提升,但是有关的法律还须要接着完善。完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抓紧制定工资支付条例,确立农夫工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全面的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爱护农夫工的财产平安。制定一部工资支付条例,作为全部领域工资问题立法的一个“基本准则”:其中必需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农夫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明确细化政府的监管职责,如规定政府职能部门把企业支付民工工资作为每年执照验审考核的必备内容等,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领域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种各类用工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5、加大惩处拖欠行为的力度,从根本上全面解决拖欠农夫工的工资问题。二、山西省农夫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社会保险制度保障是农夫工享有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在构建农夫工的社会保险制度时,不应实行一刀切的方法,而应实行分类分层的保障方法,优先解决突出的基本问题。(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对农夫工社会保障立法而言具有首要性。一方面,农夫工工伤事故层出不穷,农夫工职业病群体规模惊人,由此产生大量的劳资纠纷;有些用人单位还有意把有害作业分派给农夫工,在职业病症状出现之前终止合同以躲避责任。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用人单位(雇主)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无论对工伤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全部负责
6、受损害职工的经济损失,这既不能在合同中约定减免,又能以受损害职工有过失而推辞,这种建立在劳动法上的工伤赔偿机制,应当对全部劳动者都发生作用,不能仅保障城镇户籍职工而解除农夫工。另外,在工伤发生的高频率下,受支付实力限制,国家在立法上提出了强制保险要求,即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以投办保险方式或兼用投办保险和干脆支付的方式担当对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责任,并且担当全部保险费的缴纳义务,工伤保险项目不存在诸如养老保险之类的个人账户积累与接转问题,成本也不高,在实践中易于操作,这些种种因素均确定了针对农夫工的工伤保障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须尽快确立。(二)医疗保险依据调查统计,农夫工生病以后,89.3的人
7、并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纪轻,挺挺就过去了;而另外10.7的人的人均看病支出高达885.46元,他们所在的单位却仅为他们看病平均支出73.3元,还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2。(三)失业保险有必要从失业保障的现实须要和长远制度设计上重新考虑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依据是否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不怜悯况,农夫工可以分别参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和专为民工设立的社会保险,农夫工从进人城市起先就要进行登记,缴纳较低的保险费,在确定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应向专为农夫工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缴费,假如农夫工后来选择参与了城镇失业保险,可将他们已在为农夫工特地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中享有的份额转人城镇失业保险基金中,农夫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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