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热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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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热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热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_(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2.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第一章:注 释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2、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
3、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第四章: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
4、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1.顾问酬金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
5、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 号: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
7、。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提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
8、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终止合同1在履
9、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
10、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第九章:不可抗力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章:其 它1.转让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2.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3.完整合同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
11、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4.争议之解决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修改合同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6.合同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
12、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署:_公司盖章:_乙方:签署:_公司盖章:_年_月_日于xx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
13、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
14、物防雷设施、;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
15、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1;2;3。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第十八条 本合
16、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
17、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3。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
18、入仅用于。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
19、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2)。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16。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
20、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
21、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
22、,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16。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4
23、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5清洁卫生:(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4)。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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