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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森林可持续经营摘要:文章对林权改革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影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因素,对林权改革前后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了描述,总结出森林经营状况改变的缘由,详细描述林权改革前后森林经营状况,并提出了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建议。关键词:林权制度;改革;可持续经营;基本思路森林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更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在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行替代的作用。1101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森林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都在主动寻求新的林业发展模式。为了加快林业改革,消退林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2003年6月,中共中心、国务院做
2、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确定,福建、江西、辽宁等省根据中心林业确定精神,首先拉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而且取得了特别不错的成就,本文通过对林权改革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的描述,以及分析改革前后森林经营状况和改变的缘由,提出了更多有关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建议。一、林权改革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分析(一)产权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只有在林权明晰到户后,山林经营才会由过去被动、粗放的经营管理转变为主动的参加式高效经营管理。只有林农把“山当田耕、竹当菜种”的经营理念深化人心,林农才会加大对林地的投入,重视防火,学习林业科学技术,统一栽植、统一地膜、统一覆盖,并开展立体复合经营,这样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就会
3、得到提高,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特别有利。(二)税费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税收政策对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就我国的林业而言,育林费占木材销价的9,林业“三费”占木材销价的16。由于税费负担过重,加上木材统一收购,林农基本上无利可图,林农的实际利润特别少,利益安排严峻扭曲,导致林农对林地的经营冷眼旁观,一般都是只关切砍树、卖山,没有造林的主动性,森林资源不断匮乏,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实力大为减弱。(三)经营形式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在森林经营中严管当然重要,但严管和放活是相互依存的,必需把两者统一起来,做到因地制宜,对不同森林资源实行不同管理模式。比如将集体未承包到户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以较
4、高的起价拍卖给有实力的个人或单位,由其投入资金、劳力等发展林业,这样荒山得到充分利用,对林业的可持续经营也有利。在经营形式上,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全部制成分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森林资源经营,大大激励了各种社会群体体参加森林经营和林业建设,林业发展得到了加强,林业的经营得到了重视,同时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相当有利。(四)流转机制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林地运用权流转方式可归为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折价转让等多种形式。由于林地流转制度不规范,就难保公允交易。另外,林地定价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较大。而林地流转中都是买方说了算,造成转让价格偏低。还有,林地转让中过程有的收取
5、工作费用占交易价比例过高,加大了交易成本,不利于林地流转,以上因素都不利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另外,对于依靠耕作林地或大部分依靠耕作林地来增加收入的林民,常常把刚刚获得的林地运用权和林木全部权轻易转让掉,许多只是口头合同,没有书面合同,农夫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敬重,使其失去从耕作林地增加收入的机会,只有根据“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激励林木全部权、林地运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淌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推动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二、林权改革前后森林经营状况及其缘由分析(一)林权改革前森林经营状况一是林地全部权和经营权模糊不清。由于林地全部权和经营
6、权模糊不清,农村集体林地全部权归集体全部,林地、林木全部权与运用权的高度统一,投资经营主体不明确,产权不清楚,责、权、利联系不紧密,形成了“春天栽,秋天黄,冬天进锅堂,明年再重忙”的恶性循环,造成了人力财力的巨大奢侈。另外有的地方出现“谁造谁有”的现象,但这种“谁造谁有”无法落实,有的甚至认为是“谁占谁有”,出现了抢造集体山地,强占国有林经营区的现象。二是林业投入效益低,林农没有主动性。由于林业投入效益较低,投资环境不好,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林木价格低,利润又低,林农都不情愿也不敢投资。三是林业建设的投资机制不健全。由于林业建设的投资机制不健全,投入主体单一,栽种与管理防护脱节,严峻制约着
7、林业的发展。四是林地的高度分散化。由于林地运用权主体组织程度较低,有的集体林区在落实林业生产责任时,遵循所谓的“公允”原则,却造成“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局面。由于林地的高度分散化,对森林的管理和适度规模经营都产生不利影响。严峻阻碍了林地的商品属性与市场机制的引入,导致林地流转的非市场性、流转程序的不规范性,流转内容的不完整性、流转价格的不确定性等。(二)林权改革后森林经营状况1、农夫更加追求经营林业的效益广阔林民更加追求经营林业的效益,主动思索实现效益的途径和方法。由此出现了各种新的农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实体,有的实行自愿组合,联办林场,劳力互补互换。有的实行股份合作经营,效益共享,按股分红
8、。同时与各方利益紧密结合的新的林业经营规模正在形成和扩大,这种新的经济合作组织以产权关系为纽带,是新的利益结合体,与过去僵化的集体经济模式相比,经营活力明显增加,有力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农村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推动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促进林业生产要素向林业龙头企业、林业经营能人集聚,创建产供销一体化、公司加农户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林业的经营效益。2、森林有序有节奏的砍伐农夫更加珍惜自己的林子,把山林当作命根子,把看管林子看作是自己的事,自觉维护意识、自我爱护意识大大增加,许多农夫自觉砍伐时先砍“老的树”,留下中壮年的树,既算经济效益账,又算可持续经营账。集体林
9、过去是少数人被动管护,现在是千家万户自觉管护,管护的力气大大增加,管护的面积大大扩展。很多竹产区,过去政府每年都要发布布告,强制要求护笋养竹,现在则成了农夫的自觉行为,效果更加明显。此外,管护机制的转变,还大大削减了政府管理成本开支,减轻了林业部门工作压力。盗砍滥伐明显削减,森林资源持续增长。3、森林经营状况改变的缘由在产权不够明晰前,常常出现森林资源“公共地悲剧”,因为每个人都想假如只有自己砍几棵树,只要别人不砍就无关紧要,自己却可以得到利益。假如其他人都砍自己却不砍,自己就要吃亏,最终的结果就是砍总是比不砍划算,到最终林子是只有人砍,没有人种。林子变的越来越少,林农的收入也渐渐变少,森林完
10、全没有可持续经营的实力。哈丁认为对公用地悲剧的防止有两种方法:一是制度上的,即建立中心化的权力机构,无论这种权力机构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私人对公用地的拥有即处置便是在运用权力;二是道德约束,道德约束与非中心化的奖惩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林权改革就是采纳的第一种方法,产权明晰以后,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立了林农经营的主体地位,林农主动性变强,起先学习林业技术,争山栽种树苗,主动防火等,这样森林经营状况当然好。减轻税费,林农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林农就会更好地经营自己的林地,保持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放活经营后,会出现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全部制成分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
11、式多样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格局,激励了各种社会主体参加森林经营和林业建设,不断增加林业发展活力,对森林可持续经营有很大帮助。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思路(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要稳定给农夫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稳定不变。这是维护林业政策连续性的须要。假如政策三五年一变,林农就不敢对林地进行投入,也不会太重视林地管理,森林质量提不上来,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特别不利。(二)因地制宜选好机制造林机制改革涉及到各个地方,我们应当既要考虑各个地方的社会经济条件,比如林农的造林习惯,村里干部建设状况,林农和集体经济状况等,又要因地制宜,不要什么地方都实行一样的机制,要依据不同立地条
12、件、不同树种、不同营林目的,确立不同的机制。总之,无论实行哪种机制,必需达到调动林农造林管林护林主动性、推动林业可持续经营的目的。(三)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资产评估是林权改革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科学合理地确定底价是保障集体资产不流失,经营者利益不受损,参加者主动性不挫伤的首要前提。林业资产不同于一般商品,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依据不同树种和树木的生产周期,实行收益现值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为了使评估工作得到有效监督,评估结果还要经过林地全部者确认,经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鉴证,以确保资产评估更为科学合理。(四)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仔细执行有关规定,加
13、强改制资金的收、管、用,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对改制资金回收,原则上一次到位,但也可依据不同树种和轮伐期,分期回收。对资金的管理,可实行两种方法:一种是村有乡管,专户专存,实行干脆监督管理;另一种是由县(区)委农业办公室牵头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权属不变,投向合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五)建立多层次的产权制度一是经营权拍卖型,即林地全部者,根据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确定标底的基础上,发布公告,召开拍卖会,面对社会公开竞价出售林地经营权;二是招标承包型,即林地全部者根据全部权与经营权分别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召开竞标会,将林地经营权承包给中标者经
14、营,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或逐年上交承包金,林木成材后或承包期满后,承包方与发包方按预先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收益分成;三是股份合作型,对具有肯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成片宜林地,林地全部者以土地入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技术、资金、苗木等生产要素入股,结成利益共同体,合作造林,并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分成,风险共担;四是反租倒包型,经营者以租赁的方式通过交纳租金取得林地运用权,再以林地全部者的身份将林地承包给农户造林,并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益分成比例。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担当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应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在详细工作中,要深化贯彻中共中心
15、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确定精神,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所以必需全方位地做好各项工作,供应坚毅有力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统筹兼顾、协调运作,才能确保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动,同时我们应当进一步探讨林权制度,提出更多有利的方案。参考文献:1、白波,潘天群.博弈嬉戏,博弈生存M.哈尔滨出版社,2022.2、沈月琴,刘德弟.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政策支持体系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3、郑临训.福建南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思索J.林业经济,2022(3).4、郑贤明,何路青.淮安市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阅历J.林业科技开发,2002(2).(作者单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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