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执法概念.docx
《协商执法概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协商执法概念.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协商执法概念 摘 要:在检察执法中引入协商既是顺应现代检察执法民主化发展趋势的必定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能否敏捷应变日益困难的现实社会、解决各种社会冲突的关键。作为一种检察执法方式,协商应当贯穿整个检察执法过程。为此,应当树立和谐执法理念,并在协商程序、立法以及制约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关键词:检察执法;民主;协商;和解中图分类号:D9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14-1605(2022)07-0070-05一、在检察执法中引入协商的正值性协商是自由权利的基本方面,在从私法领域向公法领域的扩展中,协商的民主属性得到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中的协商之所以具备正值性,在于其满意了诉讼公允、诉
2、讼文明、诉讼效率的基本要求。在刑事司法的运行过程中,协商还是修复当事人主体性缺失的良方。德国社会学者哈贝马斯提出了现代社会法律共同体的民主法治国志向,即现代社会作为“一个高度人为的共同体,更准确些说,是由同等而自由的法律同伴所结成的联合体,他们之间结合的基础既是外部制裁的威逼,同时也是一种合力推动的同意的支持”1。就检察执法而言,这里的“合力推动”的形式和过程就是检察协商。检察协商是和谐社会的必定要求。和谐社会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多元化,强调相互协调,动态平衡。现代社会里,“法律不再是基于主权者的意志,而是通过探讨、沟通等对话过程所得到的理性的看法一样,也就是代表公众的共识”2。检察协商就是以沟
3、通协商方式解决现代社会冲突,达致社会和谐的有效进路。通过检察协商,检察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及公众在相互对话和理性协商中,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达成一样,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所以,检察协商是一种新型的“协商型正义”。在“协商型正义”中,唯一确定的是规则形成的沟通程序和这个程序的正义性,即协商过程的正义性。在全部的法律事务中,只有遵循“协商型正义”才能获得全部参加者的认同,才能在充分汲取公共舆论或看法的基础上保持正义,才能推动实体法律制度在全部参加者的协商中日趋完善。3检察协商与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好像相悖。其实不然,法律的规定相对于实践操作而言是抽象的,不会指明某些详细细微环节,而且检察机关作为执法者
4、,在履行法律给予的职权时,都会融入了很多自己的价值推断和事实相识。法律抽象与检察自由裁量权,为协商机制在刑法框架下的存在与发展供应了基础。司法实践中检察协商机制的存在已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是现代社会的客观须要。检察机关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当事人的个人利益之间的可交换性,为协商与和解在检察执法中的引入供应了关键性的条件。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一种既冲突又一样的关系,为检察机关让度宽松执法、当事人牺牲或收获利益供应了前提。利益关系是人们之间为了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而结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对抗或合作是利益关系的两种形式。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也不例外。一方面,两者表现为一种冲突关系,须要法律来调整,而如何对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协商 执法 概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