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担保借款合同(合集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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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担保借款合同(合集15篇)担保借款合同(合集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担保借款合同1贷款人:借款人: ; 配 偶:保证人:1、 2、借款人因其资金周转困难,由保证人 担保,向河南省丰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一)贷款种类:(二)借款用途:(三)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四)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
2、起至年 月 日止。第二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执行月利率27。第三条 提款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账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可撤消的。第四条 还款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
4、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第七条 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二年。若
5、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保证人失
6、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保证人的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7)保证人发生对保证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状况,应当采取措施,按贷款人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保证人工作、地址(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贷款人。第八条 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
7、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事项。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
8、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5.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7.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第九条 其它条款1.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
9、款的效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
10、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第十条 其他约定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三条 附则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
11、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担保借款合同2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
12、资金周转,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第二条: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每个月的 4倍计算。第三条:借款偿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约束。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则按约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
13、到甲方偿还清本金为止。第五条:担保人丙方的责任、义务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丙方有对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担保和承担起偿还本息的责任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负起偿还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责任。丙方并按约定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到丙方偿还清本金为止。第六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逾期不清偿本息的,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登记费、诉讼费以及乙方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
14、担。在协商或诉讼期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 年 月 日借款人: 年 月 日担保人: 年 月 日担保借款合同3贷款人:借款人:身份证号:出质人:身份证号: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1、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2、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4、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
15、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借款用途: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贷款期限 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2、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3、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
16、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4、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5、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
17、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4、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5、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
18、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借款人:出质人:贷款人:担保借款合同4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乙方因,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借款金额: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于_年_月_日前交付甲方。二、借款利息:0.5%。三、借款期限:_年。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_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五、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39;,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2、乙方
19、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5%的违约金。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_年_月_日担保借款合同5合同编号: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金 额利 率用 途日 期还款本金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
20、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
21、息。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 补充条款。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公证处一份。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 (章)代表人: (签字)借款方: (章)代表人: (签字)担保方: (章)代表人: (签字)签约日期:签约地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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