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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法庭执行工作的困境与出路 困境即出路基层法庭处在司法工作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石”和文明执法的“窗口”,处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前沿机构,法庭执行工作的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笔者通过分析基层法庭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来探寻应对基层法庭执行难的一点对策,进而化解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法庭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审执不分带来不便。现实中各个法庭一般实行谁审理谁执行的做法,这就产生法庭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是断案法官,执行案件时又是执行法官的现象,往往会给当事人,尤其是败诉一方当事人造成错觉和误会,进而产生抵触和对立心情,降低了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机率。 2、对基层法庭执
2、行案件的意义相识不足,片面强调审执分立,法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执行局执行,或对人民法庭所办理的执行案件的标的额做出限制,挫伤基层法庭办案的主动性。 3、法庭无人特地负责执行工作。一般每个基层法庭人数在5人左右,每个法庭大都只有一、两个合议庭,有的法庭由于人才流失根本组不成合议庭,须要大量的人民陪审员来帮助,而且合议庭审判人员大都忙于审理案件,面对案件不断增加的现状,我们很难想像法庭的法官会有更多精力去顾及执行案件,在肯定程度上造成了案件的积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4、办案经费不足,物质装备过于落后,警备力气欠缺,影响工作效率。一般状况下,每个人民法庭少则管辖两三个乡
3、镇,多则管辖四五个乡镇,管辖范围较大,且大部分法庭未配备法警,而随着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方法出台,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成为困绕基层人民法院的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诉讼费的大幅锐减,使法院开展工作困难,而基层法庭所受理的大量小标的案件以及农村常见纠纷却大量地增加,大量的案件从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涌入法院和法庭,而法庭一般又处于远离城市的边远乡镇,在经费不足的状况下,工作难度大大增加,而送达法律手续和执行则成为了法庭最大的难题,这也确定人民法庭通迅工具和交通工具的重要性,而基层法庭大多缺少交通工具,有的只有一辆面包车,而且这些车大多接近报废期,无法上牌照,在警车管理越来越严格的今日,这样的车基本上不能用于正
4、常工作,法庭工作人员乘这些车去执行案件也担心全。另外,执行工作必不行少的摄影、录音、照像等设备更为缺少,很多现场资料得不到保存,给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带来困难。 5、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易受地方行政干预,不利于公正办案。一些涉及到地方乡镇村领导人员或乡镇企业时,易受阻碍。 6、法庭执行人员整体素养不高,培训较少,特殊是执行业务不熟和阅历欠缺,不注意执行艺术。执行工作具有社会性、流淌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困难性、流淌性增加,各类社会冲突较为突出,特殊是人民法庭所遇到的“赖、躲、逃”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他们能赖则赖,赖不过的就躲,躲不过去就逃,一逃就是几个月甚至数年,给执行工作设置
5、人为障碍。这就要求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业务学问,还要有丰富的执行阅历。 7、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不够规范,监督工作不到位。存在不通过立案庭统一办理执行立案手续或简化必要的执行程序,另,由于没有实行审执分立,自审自执时,有的办案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发觉了自己所审的案件确有错误,但仍隐藏遮掩,或是推拖不执行,或者是依照错误的生效裁判文书强制执行,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解决上述问题和困难的思索与建议 1、提高对法庭执行工作意义相识,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自身优势和潜能,用好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刚好限制涉案财产,执结辖区内的案件,减轻执行局的压力,以便于他们集中精力
6、更好地执行重大、疑难案件。 2、法庭要设专职执行员,实行审执分别,审执有机的结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之规定:“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基层人民法庭不仅有负责审判的业务工作,同时要负责执行本庭审结的案件。为实行审执分别,详细做法是,在有条件的法庭设立执行小组,特地负责本庭案件的执行工作;对人员较少、审判力气相对较弱的法庭,可以尝试设立一个专职或兼职执行员,业务上由执行局负责指导,实行双重管理,审执分立,一案一号,不留空号。 3、建立乡村联络员帮助执行网络机制。利用基层人民法庭大多在乡镇的地理位置优势,主动将工作面对农
7、村,与乡政部门、村委会干部保持亲密联系,告知其范围内被执行人的负债状况,发动他们刚好供应被执行人的去向以及财产状况和线索,刚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彻实做到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作用,利用社会力气加快执行节奏,削减执行费用,充分利用司法资源。 4、实行巡回审理与巡回执行并驾齐驱,用好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基层人民法庭推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制度,需做到了即收、即审、即结案件,而且要同时即执案件,实现敏捷审理,快速执结的效果,妥当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使案件周期大幅度缩短。运用法庭审执并重的特点,抓住时机,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
8、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或在必要时刚好依法实行财产保全措施,保证生效裁判文书能顺当执行。 5、利用传统节假日、农忙季节进行集中执行。对部分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法庭应因时制宜,利用农村的生活风俗习惯,在“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农忙季节以及早晚被执行人在家里的时间进行集中执行,充分利用时机,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增加执行合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做到高质量的案件执行提速。 6、整合执行力气,法庭间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通过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房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法庭执行工作效率。促使执行快速反应,刚好受理和快速掌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妥当处理执行线
9、索和突发事务,着力破解“执行难”。 7、加强对法庭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院立案庭审判流程管理职能,将法庭执行案件置于立案庭的监督之下。一方面,加强对法庭执行中的案件监督,对超审限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办案人员,由立案庭通报指责;另一方面,加强事后监督,建立健全执行案件评查制度,注意由各法庭对本法庭执结案件进行自查。同时加强审监庭力气,由审监庭对各法庭执结案件进行评查或抽查,刚好发觉问题并订正不规范行为。对法庭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由院纪检组刚好立案查处,以确保法庭执行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8、加强法制宣扬,借助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与遣责。利用当事人在起诉、应诉期间,仔细做好法制宣扬工作,告知其诉讼权利和担当的诉讼义务。对有履行实力而故间拖延时间或长期赖账及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公告的形式在集市、闹区、村口、当地电视台上公布其姓名、住址及欠债、拒不履行状况,利用社会舆论力气,指责被执行人的行为,给其施加社会压力。对抗拒执行者,依法赐予严厉制裁,确保执行顺当。 第1页共1页 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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