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意见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意见3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意见3篇 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看法第1篇 一、成立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为了加大对我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力度,经探讨确定成立以农业、公安、工商、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协调机构,即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村报账员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协管员,各村把这项工作列入村委会工作议事日程,村分管农业的村干部重点抓好这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把这项列入各村年终考评。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以源头抓起。 各村要把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在村干部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对本村的农产品经销商主体、农夫专
2、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搞好调查模底、登记工作。建立信息平台,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用于农产品生产中,从源头抓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平安达到100%。 三、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奖惩措施。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实行奖惩分明。对生产经营主体运用违禁投入品造成农产品质量不合格,视情节轻重赐予责任追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镇领导小组对全镇的农资经销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对经营违禁投入品生产经销户就地销毁。力争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全格率达100%,争创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示范乡镇。 农产品质监监管工
3、作看法第2篇 记者从全国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启动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员制度,推动生产记录和企业自检制度建设,推行产地编码制度,启动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等。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会上表示,年,各级农业部门将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加强行动为抓手,从五个方面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抓全程管理,强化重点环节。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平安评价和监控,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抓综合服务,提高主体素养。强化农产品质量平安生产经营等技术培训,供应信息、市场、管理等综合服务,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遵守法律意识和质量观念。 抓监督监测
4、,消退质量隐患。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监督抽查的结果要依法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派驻质量抽检员。 抓案件查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自检制度落实状况。 抓应急处置,建立应急机制。根据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特别态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细化操作手册,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看法第3篇 为深化贯彻中心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仔细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
5、导看法*国发2022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06号*要求,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工作连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全程监管,提出以下看法。 一、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干脆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变更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食用农
6、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平安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平安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平安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平安监督管理。农业部门依据监管工作须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仔细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
7、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的保障水平。省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抓紧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联合督查,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 各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探讨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退监管空白,形成监管
8、合力。对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尚未完全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要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提请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明确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避开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农业部门要依法抓紧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限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探讨制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管理制度,落实好监管职责。 三、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 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连接机制。农业部门要抓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根据产品类别
9、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质量标记、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合格证明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覆盖全部生产经营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着手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证明真实、有效。 四、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农业部门要根据职责
10、分工,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可领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有序推动食品平安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主动协作农业部门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追溯体系的有机连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五、深化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食用
11、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安排、有步骤、有重点地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过程中须要联合行动的,要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和统一行动;在各环节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该移交的要依法按程序刚好移交;须要相互协作的,要刚好跟进。 六、加强监管实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合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和食品平安监管机构的建设与人员配备,并抓紧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连接沟通,加快建立健全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和食品平安监管队伍,将基层监管实力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安排,实行多项措施,着力
12、提高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和食品平安监管实力。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互换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风险沟通合作。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亲密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合作和阅历沟通。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共享。可依据须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和食品平安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为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和食品平安领域突出问题供应政策建议。 七、强化检验检测资源共享 各地要根据国
13、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平安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3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心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看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平安重点工作支配的通知*国办发202220号*要求,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县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食品平安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逐步解决基层检验检测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活力不强等问题。当前,依据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的职能分工和监管工作须要,由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已经建立的批发、零售市场*含超市、专营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用农产品质量
14、平安检验检测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实施指导管理。建在市场外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检验检测资源,以农业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建在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检验检测资源,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和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须要,可共享农业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机构和食品平安检验机构。 八、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突发事务、重大舆情跟踪监测,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刚好联合探讨处置突发事务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两部门要依据科普宣扬工作的须
15、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和食品平安科技学问培训和法制宣扬。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要适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宣扬活动,全面普及食品科学学问,指导公众放心消费。 九、建立高效的合作会商机制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部际合作会商机制,成立分别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动推动和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事宜。各地要参照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做法,尽快建立两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对口的协调联络处*局、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协作协作。 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涉及的品种多、链条长,两部门要在依法依规仔细履职的基础上,亲密协作、加强协作,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各地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看法、建议,请刚好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平安监管二司联系。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