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调查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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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调查报告3篇 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实力调查报告第1篇 基层国税系统干部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实力的凹凸,干脆影响着依法行政的推动、国税事业的发展、纳税人权益的爱护以及自身的执法公信力。因此,提高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实力,对全面落实省局依法行政深化年8大活动,加快推动法治国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观念障碍,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权法定理念相识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依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少数干部认为就是依照法律执法,也有人认为就是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简洁的理解为照章办事,
2、没有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甚者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认为职权是来自于上级赐予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依法设置和授予的。二是对权责统一理念相识不够。表现为看不到真正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从而意识不到在接受权力时要担当与之对等的责任。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只注意权力的行使,而忽视义务的履行。三是对程序行政理念相识不够。现实表现是以令代法、贪功诿过等。有些基层国税干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在实践中不能够严格根据法定程序执法,如用简易惩罚代替一般惩罚、应履行告知程序不告知等。 (二)体制障碍,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基层国税部门原先的征、管、查职能配置不符
3、合新时期税收管理方式的须要,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特点。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原有区域间人力、物力、执法水平、任务压力的不平衡造成的执法差异不一样,执法尺度也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亮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部分信息系统业务交叉、程序繁琐、互不共享;有的应用系统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的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存在着相互协调沟通不够。四是在风险化管理上,税收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充分,个别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晰,有的文件之间连接不够顺畅甚至相互打架,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执法环境和执法行为
4、,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率。五是在协作化管理上,基层国税部门征税往往是单打独斗,获得工商、海事、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协税护税环境支持没有制度保障,在综合治税环境方面也不尽如意。 (三)实力障碍,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实践,学问结构和专业素养不适应要求。近年来,新进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高校生,虽然他们的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工作阅历匮乏,再加上各自专业不同,科学的、专业的、程序的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塑造起来,工作方法往往也不深化群众和实际,结果是就理论谈理论,不能经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思维陷入定势,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要求。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说话办事想问题离不开老套路
5、、老章法。对解决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的详细思路过于简洁化,有些基层国税干部一味的向领导汇报,而忽视了找出法律依据,依法公正处理的正确途径。有的在工作中已经感到老方法不能用,但新方法又不会用,所以常常出现对新问题无所适从的状况,缺乏靠法律、靠服务来引导、协调解决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还没有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以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工具思想盛行,目标价值和执法理念不适应要求。部分基层国税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这种法律工具化观念只片面强调法律是达到某种社会目的的手段,强调法律仅仅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忽视了法律的价值。在这样一个忽视立法理念的观念
6、作用下,必定出现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的现象。 (四)制度障碍,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合力。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划分不明确。二是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未能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人民大众的监督没有权威性,缺乏现实操作性,群众对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敬重和保障。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够健全。一方面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监督的程序规定,使得监督权难以落
7、到实处。四是行政监督方式过于传统。我们现在通用的做法是偏重于追惩性事后监督干部的行政行为,假如缺乏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就会造成很多干部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 二、提升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实力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看法的要求,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随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加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实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冲突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动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权力约束理念。权力不是无限的,权力要
8、靠制度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干部树立权力约束的观念在于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侵害社会,从而形成带头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的理念。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真正把相对人当作权力主体,而不仅仅是管理的对象;充分敬重相对人的权利,如知情权、参加权等;要有善意的动机,能够站在相对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有责任心,依据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详细的相对人负责。 (二)规范行政行为。一要强化执法的程序限制。要强化干部的执法程序意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通过教化培训等方式,使干部懂得执法程序的重要性,增加对程序负责的自觉性;要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执法流程和岗责体系,细化工作环节,分解执法权力,使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环环
9、相扣、相互监督;要强化对干部在执法程序上的考核,通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考评,对不按程序随意执法的行为,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渠道发觉执法过错线索,对各种违反执法程序的过错行为责任人,一经发觉,要严格根据过错责任追究方法从严追究,并施以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二要强化制度的实体限制。要依据税收政策和法律的实体规定,建立执法监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当前,尤其要制定和完善执法证据、执法文书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制度的执行
10、与考核,切实发挥制度在监控税收执法、预防渎职犯罪、堵塞征管漏洞中的防火墙作用。三要强化部门的责任限制。要充分发挥法规、税政、征管、监察、稽查、办公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参加、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监控机制。收入核算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将税源管理现状反应给征管部门,征管、税政部门要通过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部门供应案源,稽查部门要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觉的执法漏洞和偏差刚好反馈给征管、法规和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要对稽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监察部门要适时监督法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将各部门相互监控的过程与结果集中反映,跟踪督查。 (三)提高队伍素养。一是更加注意思
11、想政治教化。要接着抓好创先争优和两权监督,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意培育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使基层广阔国税干部坚固树立一心一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更加注意专业素养培训。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法治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干部队伍。要把抓好法制宣扬教化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安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学问培训。三是更加注意执法资格认
12、证。接着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能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等级管理、以能定级。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特殊是要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全国执法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建立干部法律学问考试档案,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留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学问水平和工作实绩。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力度,推动税收执法依据一体化。通过清理,确认本级有效文件、废止文件和条款,并将清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刚好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书目进行补充完善。做好重新制发新文件的工作,以规范其效力形式。依照清理结果,调整充溢网站公布的税收法规库,确保基层国税干部和纳税人能够在网
13、站上查阅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方法,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健全监督体系。一是要完善和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社会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的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殊是要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决策或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确定前,应允许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介入,并主动征求和听取其看法,提高依法行政实力。二是要创新和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税收执法内控机制,仔细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仅要保证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还要保证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通过干部自评、点评
14、、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化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三是要落实层级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主动发挥人大在税收执法行为立法上的源头监督;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监督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发挥司法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法律执行中的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使基层国税干部的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中,从而提高行政行为的透亮性。要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由税务干部的干脆违法失职行为而对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责任人要赐予赔偿,严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优化发展环境。基层国税部门要主
15、动的营造全社会遵法、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运行状况,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税收环境;要仔细落实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措施,优化税收政策环境,坚持执法与服务相融合,仔细落实税收实惠政策;要加强税收宣扬和舆论引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依法开展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个体POS机批量扣缴;要主动探究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协作亲密、纳税人遵从
16、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凝合成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实力调查报告第2篇 一、当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创新观念不强。少数干部思想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按部就班,习惯于依照旧体制和老模式、老方法办事,对新的征管模式、征管手段和人事制度改革不接受、不支持,担忧损害了自身的利益,致使思想上缺乏新观念,工作上没有新思路,改革难有新突破。 (二)综合素养参差不齐。近几年来,我们虽然开展了竞赛活动,培育了很多优秀人才。但在业务培训上,往往急功近利,片面追求提升形象和注意业务尖子的专项培训,忽视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综合培训,
17、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人为地形成了干部业务两极分化的局面。干部对以考促学反映不一,优者赞成考试,平者应付,庸者胆怯考试,老者躲避考试,没有达到提高业务水平的真正目的。此外,随着一批有丰富实践阅历的大龄干部接连退养,在岗的年轻干部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接受正规的财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问教化培训,肯定程度出现了业务断层的现象。其次是干部队伍的锐气不足。由于职业上的保险箱,工作上的大锅饭,安排上的平均餐,职位上的太平官,使工作存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干部的拼搏精神和斗志。 (三)管理服务水平不优。有些干部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不讲服务,只求服我,过分追求一个字,强调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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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 干部 依法行政 能力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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